質疑2:為何某些藏品秘不示人?
從近年發生的博物館盜竊案可以發現,包括此次康索當代藝術中心被盜案在內,大部分都發生在展覽期間。『對於盜賊來說,確實只有展覽的時候才有下手的機會。』一個博物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是在庫房中,除了破牆而入,盜賊別無他法,而藏品在向公眾展示時,盜賊一是可以接近展品,二是可以趁亂作案。因此,不少館藏機構既不輕易外借重要藏品,也不輕易對公眾展示藏品。 但是,館藏機構的這種做法也為公眾所質疑。『博物館和美術館並不是藏品的保管箱,除了安全、妥當保存外,展示和宣傳是他們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羅先生(化名)曾想把自己的一大批瓷器藏品捐獻給博物館機構,但是最終作罷,理由並非自己無法獲得滿意的『獎金』,而是認為博物館機構無法讓自己的藏品發揮更好的作用,『如果一進博物館就石沉大海,秘而不宣,我還不如自己還在世時放到拍賣行去拍掉,還能獲得更多人的關注。』 從事書畫研究的吳小姐(化名)對此也頗有看法:『我曾經參加過博物館舉行的一次蘇六朋藏品展,好不容易見到真品,所以希望能在展會上買到藏品圖錄,但卻被告知並無出版圖錄,後來在網上尋找,並且通過行內人士四處尋找,也一直沒能找到蘇六朋的藏品圖錄。這個事情讓我覺得很失望,因為出版圖錄來宣傳藏品這個事情本來應該是理所當然的。』 在很多國家和地區,博物館在館藏作品的宣傳上細緻而有步驟。『日本的美術館會定期把搜集來的館藏作品進行展示,或者不同的美術館之間會長期相互借展,因為光靠美術館自己策劃,展覽的數量遠遠不能滿足公眾的需求。』陳貴平介紹稱,在日本的藏品展現場會有免費的藏品介紹簡章和需要付費購買的藏品詳細圖錄,有的美術館還會幫藝術家出圖錄,『美國美術館的情況也跟日本比較接近。』而他在近幾年間陸續把作品捐贈給珠海、中山等地的美術館後,只是獲得了捐贈證書,作品和其他藏品一起被按年份或種類保存在庫房裡,至今並未聽聞曾被展示和宣傳。 博物館對公眾或藏家的這種『成見』頗感冤枉。『說博物館機構就對藏品秘而不宣、秘不示人,其實不盡然。』劉大川舉例,譬如上海博物館以多次捐贈的藏家徐展堂的名義建立了瓷器館, 『這種做法很好,值得博物館機構借鑑。』除了出版方面,他認為大的博物館在策展方面有很大的提高:『在常規展覽之外,大家都在動腦筋做別人沒有做過的展覽,整合資源發掘內涵。』 『博物館機構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藏品是一個重要的課題。』陳履生說,確實看到有些博物館和美術館沒有充分利用藏品擴大社會影響力,因此也挫傷了一些作品和藏品的捐贈者的感情,特別是一些小地方的藝術家紀念館,更是因為財力不足、缺乏專家的整理研究、缺乏推介,而使這些藝術品被『荒廢』,『所以國博近年的工作中加大對於捐贈作品的社會利用,包括國內外的巡展,告知社會我們的責任,藏品不是被鎖在庫房裡,而是提供給公眾廣泛接觸,提供給專家研究。』 來源:廣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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