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振嶺徐衛華)近日,河北省出台【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實施細則】,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或者經多年傳統醫學臨床實踐,醫術確有專長、但不具備中醫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經相關考核考試合格,可獲得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印製的【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並可參加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考核考試,其合格者還可獲得相應醫師資格證書。 關於中醫師承人員的考核考試,細則規定申請出師考核的師承人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在醫療機構中連續跟符合規定條件的指導老師學習滿3年,並與指導老師簽訂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式樣、經縣級及以上公證機構公證的【傳統醫學師承關係合同書】。 細則還規定中醫師承人員在3年的跟師學習期間,應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試行)】內容要求,掌握傳統醫學專業知識與基本技能,中醫基本理論知識,中醫經典理論著作,中醫內、外、婦、兒科常見病證的病因病機、理法方藥,指導老師學術思想、臨床經驗、技術專長等。 關於確有專長人員的考核考試,細則規定申請參加考核考試人員,必須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含)以上;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其考核內容包括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重點是傳統醫學專業基礎知識及掌握的獨特診療技術和臨床基本操作。具體考核內容、標準、大綱及辦法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和【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試行)】執行。 經相關考核考試取得『出師證』或『專長證』的人員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河北省內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可以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醫療機構中從事傳統醫學醫療工作滿5年,可以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合格的,可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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