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本來我給【南都周刊】文章的原題是【放開二胎不如停止計劃生育】,但是他們出於『爬蚤心態』,將題目改為【放開二胎會多生出幾億人嗎?】,並修改了一些內容,給人的印象好像我也加入到各種二胎方案的大合唱裏了。在理解媒體的苦衷的同時,在這裏也向【南都周刊】表示抗議。 易富賢:放開二胎會多生出幾億人嗎? http://www.nbweekly.com/column/yifuxian/201212/31971.aspx 前段時間,媒體披露了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前主任張維慶的一段話,說政府在起草放開二胎計劃,『擬議的修改將允許城市夫婦(一方是獨生子女者)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但不久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宣教司司長張建即回應稱,張維慶的說法是個人之言,並不代表官方口徑,『不算數』。 再稍前,中國人口學會副會長李建民等人發佈了研究報告【人口形勢的變化和人口政策的調整】,判斷中國的生育率低於2.1,建議分步放開二胎,先在城市地區和嚴格執行一孩政策的農村地區即刻放開二胎,今後再全國全面放開二胎。不過此建議遭到中國社科院人口學研究員李小平的反對,他認為『如果放開二胎,多出來的幾億人口將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但他也承認『即便放開二胎政策,很多家庭都不敢生』。 計劃生育政策會不會調整,看來正在博弈之中。而我想從學術的角度澄清一下問題:如果放開二胎,會不會出現如李小平所描繪的那麼高的補償性出生高峯。 其實1980年開始的獨生子女政策一共只少生了一億多人,即便停止計劃生育,也不可能如李小平所判斷的那樣,『多出來幾億人口』。 假設2013年調整政策,由於懷孕周期,出生高峯是在2014年之後。如果2000年後就停止計劃生育,當時想補生的婦女在2013年基本上喪失了生育能力(2000年的30歲婦女到2013的時候已經43歲了),因此,大致可以認為2013年後補償性出生孩子的母親是2001至2013年被政策限制生育的婦女。再假設2000年後沒有政策限制的話,根據社會發展水平判斷,中國的生育率將從2001年的2.1下降到2010年的1.7,那麼2013年0-12歲(2001-2013年出生)人口應該有2.43億。 而根據『六普』,2010年的0-9歲人口共1.46億;假設2011-2013年出生人口與2008-2010年一樣多,為0.45億,那麼2013年0-12歲人口共為1.91億。也就是說,2001-2013年被政策限制出生的孩子共有0.52億人(2.43-1.91=0.52),這是理論上的補償性出生人數。 況且,事實上,被政策限制的婦女很多已經喪失了生育能力,相當部分也沒有了生育意願。餓了三天的人,不可能將三天的食物一頓吃下去。新疆建設兵團以及湖北省長陽、五峯兩縣放開二胎後,都未曾出現補償性出生高峯。 一戰時,法國的生育率由1910-1914年的2.46下降到1915-1919年的1.45,戰後儘管鼓勵生育,但是1920-1924年生育率平均為2.50,只是恢復到正常水平,戰爭少生的226萬孩子並沒有被補生出來。英國和德國由於沒有鼓勵生育,戰後的年均出生人數還恢復不到戰前水平,更談不上補償性出生高峯。 中國1950-1958年的生育率平均在6.06。由於營養不良導致月經失調,1959-1961年生育率只有3.87。照道理說,在『大躍進』後會出現補償性出生高峯,但是1962年、1963年、1964年、1965年生育率分別只有6.02、7.5、6.18、6.08。也就是說,『大躍進』少生了2318萬,只在1963年補生了592萬。 因此,我根據育齡婦女結構、各年齡段婦女已生孩子數、年齡別不孕率、絕育手術數、生育意願進行了詳細分析,判斷中國停止計劃生育後最多補償性出生3000萬人。那麼加上正常出生,每年出生總人數也很難達到中國1963年(3000萬)、1990年(2800萬)和印度現在的水平(2700多萬)。中國的醫療、嬰兒食品和服裝等行業的彈性很大,足以應對補償性出生高峯。 我不認同一些學者的判斷,他們將補償性出生人數誇大了幾倍,誇大了對社會的衝擊力。 計劃生育這個坎總是要過去的,因為未來的方向是鼓勵生育。等補償性高峯一過,生育率會回落到1.7、1.6左右,然後還會沿着台灣、韓國的老路下降;這兩個地區的社會發展水平比中國大陸早20年,在鼓勵生育的情況下,2010年的生育率分別只有1.22、0.895。中國今後即使千方百計鼓勵生育很多年,累計的『多生』人口還不如現在的補償性高峯出生的多。所謂補償性生育人口『將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我認為是杞人憂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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