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名城期待整體保護 爲紀念國務院批准設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30周年,由中國城科會歷史文化名城委員會、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主辦的相關紀念活動於6月8日在北京市規劃展覽館啟幕。而9月在南京召開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三十周年研討會』上,住建部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高級工程師趙中樞直指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情況堪憂,『其中13座名城已經沒有歷史文化街區。』 1982年,國務院公布了第一批24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標誌著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進入了按照新的文物保護機制進行重點保護的發展時期。30年間,進入名單的城市已經從24個增加爲118個。經過30年的不懈努力,名城保護事業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國家及地方出台了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建築保護的法規條例;一些名城通過城市遺產和歷史街區保護,在改善人居環境、發展文化旅遊和傳承文化傳統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成就。 儘管住建部與國家文物局2011年1月啟動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檢查工作,結果尚未公布,然而,在大規模和高強度的舊城改造衝擊下,很多名城的整體風貌遭到了較爲嚴重的破壞,空間秩序大爲混亂,已是不爭的事實。 城市是一個有機體,一個城市少則有數萬人、多則有幾百萬人生活在其中,自然有不斷發展的各種需求。名城保護既要注重繼承和發揚傳統文化,也要充分考慮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保護的目的就是要使城市的建設發展既符合現代生產和生活要求,又能夠保持其特有的文化特徵和傳統風貌。對歷史文化名城應實施整體性保護已成爲眾多文保專家的共識。 復古風潮中的『拆』與『建』 【河南開封千億豪賭:4年重造北宋『汴京』】、【『煙雨鳳凰』:擬55億元打造『山寨古城』?】、【河北灤州古城舉行開城大典,遼國『國王』『皇后』出城迎客】、【江蘇金湖將投資30億元建設堯帝古城】、【驪y古城復建項目在甘肅金昌開建】……在2012年喧鬧的城市復古風潮中,類似的新聞不絕於耳。 這些城市大興土木的背後便是『拆』,復古風潮下一座座嶄新的『古城』拔地而起,真正的文物卻永遠地消失了。爲了打造所謂古城,一些地方不惜拆毀真文物,建造假古董;一些老胡同、老建築被徹底拆毀,原地卻建起所謂『歷史文化街區』;文物單位被修繕一新,加蓋違章建築,然後當做豪宅掛牌出售。如此『以舊換新』的結果,就是GDP增加了,政績閃亮了,可是真文物沒了,文化傳承也就無從談起。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統計,近30年來消失的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毀於各類建設活動。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朱自煊把目前對文物的破壞分爲兩種:建設性破壞和保護性破壞。『建設性破壞是由土地經濟和地方政府政績觀導致的。而保護性破壞則是打著振興、恢復的口號,實際上拆舊建新、造假,很多地方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因爲背後的經濟效益高,口號又迷惑人。』 城市的更新是城市發展的必然過程,關鍵在於如何處理古城保護和更新的關係。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張松認爲,重建古城的方向是錯誤的,因爲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是回不去的,文化遺產的保護才是重點。而一些並不反對再造古城的學者則認爲,需要界定好保護性修復現存古城、復建古城與古城再造三者的界限。『是假文物沒關係,但要考慮業態。業態規劃成功,古城會實現轉型;只是物質城牆,可能大量的錢投進去以後收不回來,留給下屆政府,最後真正承擔的還是老百姓。』 來源:中國文化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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