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最近在京召開圖錄項目立項評審會,就【清史・圖錄】編纂大綱擬設的輿圖卷、生產卷、財貿卷、政事卷、軍事卷、科教卷、文藝卷、社會卷、建築卷、宗教卷、肖像卷11個項目進行評審。 與會專家認為,本次申報的大多數項目定位準確,研究方法與手段可行,符合清史纂修總體目標要求。經專家評審,後經編委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圖錄・輿圖卷】等10個項目獲准立項,標誌着新修清史圖錄編纂進入實質性工作階段。今後,編委會將繼續做好圖片數據庫的分類及目錄整理等工作,進一步完善各卷大綱設計,切實保證圖錄編纂質量,使圖錄真正起到『以圖明史』『以圖補史』和『以圖證史』的作用。 我國史學研究自古便有『圖』『書』並稱的說法,但由於書寫載體及印刷技術所限,自漢以前的史書至二十四史,均未收圖入史。此次清史纂修,將圖錄作為新修清史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對我國優秀史學傳統的繼承和發揚,也是新修清史的一大創新。 為切實做好圖錄編纂工作,自2004年起,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在全國範圍內對清代圖片的分佈和保存情況進行了廣泛調研和摸底,並積極聯繫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故宮博物院等多家單位,通過設立專項課題的形式開展圖片收集和整理工作。目前,24個專項課題已結項11個,收集圖片約13萬張,並全部形成圖片數據庫,為圖錄立項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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