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亞福
1月14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一篇採訪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教授的報道,在這篇報道中,翟振武提出了三個基本觀點,並採用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論據進行論證。下面試分別進行具體分析。
翟振武觀點一:『中國的低生育水平並不是穩定的。在全國絕大多數地區,一旦放棄計劃生育政策,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肯定會大幅度反彈。』
分析:放棄計劃生育政策之後,目前的低生育水平是否會大幅度反彈?分兩種情況來討論:第一種情況,不會大幅反彈,那就應該放棄計劃生育政策;第二種情況,會大幅反彈,由於中國現在已處於超低生育水平(2000年和2010年兩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中國的總和生育率只有1.2左右),生育水平大幅反彈是好事,所以也應該放棄計劃生育政策。
翟振武觀點二:『現行的政策根本就不是獨生子女政策,而是包含了一孩、一孩半、二孩、三孩多樣政策的一個政策體系,當然也就不存在所謂「取消獨生子女政策」一說。』
分析:翟振武上面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他是說不存在獨生子女政策,還是說雖然存在獨生子女政策但不應取消獨生子女政策?下面分兩種可能的情況來討論:
第一種可能:翟振武說不存在獨生子女政策。如果是這樣,那麼翟振武就是睜眼說瞎話。雖然獨生子女政策不是對所有中國人都實施,但確實對相當一部分中國人(主要是城市居民)實施。難道只對一部分人實施的政策就是不存在的?那麼住房公積金政策也只適用於一部分人,難道住房公積金政策也是不存在的?
第二種可能:翟振武說存在獨生子女政策,但不應取消獨生子女政策。如果是這樣,翟振武就是頑固不化的獨生子女政策支持者。
翟振武說:『現行的政策根本就不是獨生子女政策,而是包含了一孩、一孩半、二孩、三孩多樣政策的一個政策體系』,這意味着,雖然都是中國公民,但不同地區、不同民族、不同背景的人享有的生育權是不同的,是劃分為三六九等的,有的夫婦只允許生一個孩子,有的夫婦允許生兩個孩子,有的夫婦甚至允許生三個孩子,等等。可見,『多樣政策』其實就是不平等的生育政策,難道翟振武認為公民生育權不平等是合理的?
平等的權利,是古今中外無數仁人志士追求的目標。美國【獨立宣言】有一句話說:『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是:『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中國憲法也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可見,一個國家如果實現了公民在法律上平等的權利,才是值得誇耀的事情。然而,翟振武作為國家級的人口專家,面對現行不平等的生育政策,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豈非咄咄怪事?
翟振武觀點三:『人口政策是社會政策的一種,從它形成的時候開始,一直就處在與時俱進的不斷調整和完善中。』
分析:近三十年來,中國人口政策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改變(例如:農村實行『一孩半』政策,城市實行獨生子女政策,雙獨夫婦可生二胎,少數民族生育政策則比較寬鬆),即使有所微調,也沒有實質性的意義。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平均總和生育率為2.45;而近十年來,中國平均總和生育率只有1.2左右,只相當於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一半。生育率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人口政策基本上保持不變,難道能說『人口政策一直就處在與時俱進的不斷調整和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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