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humour翻譯成『幽默』的林語堂,會怎麼看待故鄉兩鎮的『爭奪戰』這齣黑色幽默的鬧劇?
漳州薌城區天寶鎮五里沙村是林語堂的祖居地,林語堂本人則在平和縣坂仔鎮出生並度過人生的最初10年。天寶鎮捷足先登,率先投建『林語堂紀念館』,又修繕林語堂故居(其實只是林語堂先祖及父親的故宅),並擬在周邊蕉林建設占地1000畝的林語堂文化園。後知後覺的坂仔鎮寶南村受此啟發,開建『正宗的』林語堂故居(其實是仿建,林語堂出生的牧師樓及原坂仔教堂早在上世紀70年代被剷平消失)和林語堂文學館,添置雕像,建設占地1500畝的海峽兩岸林語堂文化博覽園。 除了名分和『所有權』,據稱 兩地還熱烈探討『林語堂是否回過祖居地』。這邊說從常理推測,兩地相距不到40公里,父親肯定帶他回過。另一邊則堅持,沒證據表明林語堂回去過。 如此鬧劇,早已不是第一出。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私奔的成都平樂古鎮高懸標語打造風流香艷的『私奔勝地』、『私奔之城』;除了朱元璋、魏徵、朱熹、二喬等一系列名人故里爭奪戰,子虛烏有之人都成了香餑餑,山東、安徽兩省三地爭奪『西門慶故里』,全國多地爭做『孫悟空故里』。凡此種種怪象,其內核是一樣的:惡意消費文化。 姑且不論大手筆的投資會不會留下一堆爛尾樓,也不論兩地的重複建設造成多少社會資源的浪費,單說這種行為,是真心尊重和紀念名人,還是利用其來開發旅遊資源,謀求經濟收益,成就官員政績?打圓場的說林語堂是大家『共同的林語堂』,呼籲兩地聯手『一起把漳州這個文化品牌打響』,可謂一語道破天機:一切都是為了錢。『林語堂祖屋』一類的考證毫無文學史價值,大概只有商業意義。也許本來就沒打算、當然也堆不出『世界級』的文學成就。 歷史是一個民族自我認識的基石和參照,文化軟實力才能支撐一個民族真正的高貴。如果這些東西都成了一次性消費品,未必能賺到多金,卻幾乎肯定會導致精神貧瘠。 我曾去過台北陽明山的林語堂故居,那才是名人故居該有的樣子,清幽、樸實、低調,故居經營沒什麼經濟回報,沒有旅遊者將其作為景點去參觀購物,去的都是喜歡林語堂及其文字的人。有尊嚴的文化與煤、石油等有形資源一樣,都是不可再生資源,消耗完了就很難再有,萬不可過度開發,也不能毀壞性開發,這一點,值得熱衷文化景點建設的人三思。 來源: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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