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的作品被選入教材、教輔了嗎?你收到稿費了嗎? 面對這兩個問題,多數作者可能會搖頭。 事實上,不支付作者教材選文的稿費,擅自將作者作品收入教師教學用書和教輔材料,不署名、署他人姓名、不標明出處、隨意篡改作品名稱和內容等現象十分常見。 日前,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簡稱『文著協』)宣布將在春節前後,針對幾家大型出版社未經文著協授權,在教輔當中擅自選用會員作品的情況,正式起訴幾家出版社。 據文著協總幹事張洪波稱,此舉也是不得已而爲之:『農民工被欠薪,現在作家也被欠薪。』張洪波介紹說,目前全國教科書版權保護情況堪憂。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教科書編寫、出版屬於『法定許可』,即可以先選用已發表作品,然後必須按照國家版權局規定的標準向作者支付稿酬。在文著協的調查中發現,一些出版社的版權法律意識不強,不會主動尋找作者支付選文稿酬,並大都沒有主動公開教科書選用作品的篇目,相當數量的作者在作品被教科書選用後並沒有獲得稿酬,甚至不知道作品被選入教科書。 爲此,記者聯繫到人民教育出版社(以下簡稱『人教社』)版權部主任張曉霞了解情況。據她介紹,自1992年起,人教社委託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障委員會(現爲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障辦公室)向權利人支付人教版語文教科書、教師教學用書及自讀課本(同步閱讀)的稿酬。從2009年開始,稿酬轉由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代爲轉付。去年,人教社按照千字100元標準,向文著協支付稿酬76萬元左右。 然而能做到每年支付作者相應稿酬的出版社並不多,要那些『欠薪』的出版社支付稿酬那麼難嗎?殊不知,教科書出版市場,規模並不小。以2011年爲例,新聞出版總署【2011年全國新聞出版業基本情況】顯示,2011年,全國共出版圖書369523種,定價總金額1063.06億元,其中全國共出版課本78281種,定價總金額330.17億元。這只是官方數字,更有業內人士爆出教科書市場規模可能是此數據的兩三倍。 在如此龐大的教科書市場中,教輔又占據70%。據張洪波介紹,教輔與教材的法律規定不同,教輔不屬於『法定許可』,沒有教材『先使用後付酬』的優惠條件。文化公司、出版社編寫與教材相配套的教輔必須先徵得作者許可,商定並支付稿酬後,才能使用他人作品,否則構成侵權。但事實上,依法獲得作者授權並支付稿費的出版機構屈指可數。 教材選文的作者不能得到合理報酬是其一,稿酬標準過低,也讓許多作者不滿。目前,除了人教社外,其他部分出版社給主動上門討要稿費的作者的稿費標準僅在千字50元上下。 在2012年12月國家版權局發布的【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徵求意見稿中,特別對稿酬一項作出明確規定:文字作品每千字300元,音樂作品每首300元,美術作品、攝影作品每幅作品200元,錄音製品每首50元。這意味著,將來教科書不能免費使用作品。 對此,張曉霞表示,教科書有特殊性,國家限價管理,在十幾年間價格沒有提高,此外,紙張、印刷成本都在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適當提高,但如果太高,出版社可能承擔不起。 目前,教科書使用作品的最終標準仍不得而知。儘管相關標準將被制定,但如何能讓作者獲悉自己的作品被選入教材,並能夠保障他們得到應得的選文報酬,仍有待解決。 據悉,爲能讓作者快速獲悉其教材選文的稿酬情況,文著協兩年前就在其網站開通了『稿酬快速查詢通道』,將無法找到作者的全部文章信息予以公布,供各位作者查詢。 但對於無法找到作者的作品的稿酬支付,出版社有自己的疑慮。張曉霞表示,在與文著協簽訂的協議中,提到希望文著協將每年的轉付情況對出版社做出回饋,但目前,出版社沒有接到過反饋。出版社希望在這方面,二者能互相協調、配合。 對於如何切實維護作者利益,除文著協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出版社更好地履行義務外,【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的出台或可成爲最有效的保障。 (張黎姣)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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