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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音樂或將正版化 但盈利不代表音樂的復興

國學新聞| 文化新聞

2013-3-22 18:57| 發布者: 真衣| 查看: 1217| 評論: 0|來自: 中國經濟網

摘要: 前兩天的音樂風雲榜年度盛典啟動儀式上,擔任評委會主席的高曉松給頹靡不振的流行音樂界打了一劑強心針。他說有關部門已下決心推動網絡音樂的正版化和收費制度,今年下半年就會採取實質性的舉措,讓在盜版猖獗、版權 ...

前兩天的音樂風雲榜年度盛典啟動儀式上,擔任評委會主席的高曉松給頹靡不振的流行音樂界打了一劑強心針。他說有關部門已下決心推動網絡音樂的正版化和收費制度,今年下半年就會採取實質性的舉措,讓在盜版猖獗、版權不受保護的環境中苦苦掙扎的音樂人得到利益保障,音樂界的春天似乎指日可待。

在高曉松的發言中,他所引用的一個數字更引起了人們的極大關注:中國移動去年在無線音樂方面得到的收益達到340億元。近年來,唱片越來越賣不動,傳唱金曲難得一見,再不復當年張薔的專輯可以賣出上千萬張、【花心】、【心太軟】紅遍大街小巷的盛世,因此大家普遍認為,中國的流行音樂已經日落西山,卻怎麼也沒有想到,音樂產業竟然還可以創造出340億產值的天文數字。

可是在音樂人看來,這個巨大的利益卻與音樂的主體――音樂人沒有太大關係,因為在這塊大蛋糕裡面,他們能得到的只有一些蛋糕屑。內地唱片工業的頂尖操盤手宋柯介紹說,在網絡音樂平台和無線運營商所得的收益中,分給音樂內容提供者即唱片公司和音樂人的比例應該是多少,至今沒有明確的規定,也不易做出準確的統計,但據估算大概要少於5%;而在歐美等音樂產業比較成熟的國家,所得利潤在扣除15%的運營成本後,剩下的85%會由網站、運營商和內容提供方均分。

『我們先不要求那麼高,只要分成不低於40%就可以,這樣對用心創作的音樂人來說才不失公平,起碼可以靠版權費用來養活自己了。』宋柯說,正如高曉松放出的消息,在版權主管部門、網絡及無線音樂運營方和音樂行業的共同努力下,這樣的目標已經不再遙遠,合理的音樂收費和利益分配模式有望在今年下半年逐步建立起來並走上正軌。如此一來,不僅音樂會帶來更多盈利,而且盈利還會真正惠及到音樂人身上。

聽起來這的確是一個喜訊,當音樂人的所得與付出能夠形成正比,他們的創作積極性自然會得到極大的提升,在利益的強大動力推動下,音樂界就會有更多量、更高質的產出,從而昂首闊步地走向復興。但是,如果我們從喜悅的期待中靜下心來細細想一想,就會發現事情其實並沒有那麼簡單。以當前如日中天的電影行業為例,國內的電影票房就有40%是分給電影製作公司的,電影從業者的利益早已得到保障,可幾年下來,能夠讓人們記住的優秀國產影片依然寥寥無幾。

說到底,利益和藝術並不是孿生關係,所有偉大的藝術作品都並非在利益驅使下完成。曹雪芹不是為了版稅寫【紅樓夢】的,貝多芬不是為了版稅譜【命運交響曲】的,凡・高也不是為了版稅畫【星空】的,恰恰相反,這些傳世之作都誕生於窮困潦倒、顛沛流離之中。如果沒有豐富的人生積累,沒有高尚的感悟情懷,沒有強烈的創作衝動,僅僅是為了謀生,為了盈利,就算寫出再多的作品,又能打動誰呢?又能有什麼流傳於世的意義?

音樂人們能夠得到他們本來應得的利益,這當然是一件好事,我們也很為他們高興。只是想善意地提醒一下,不要太過興奮於利益本身,說這代表着音樂的復興更是為時尚早,還不如先好好想想自己究竟為什麼寫歌之類的問題。如果真正愛音樂,就會把它當成一項事業,而不是一樁生意,所以盈利根本說明不了什麼,等到好歌層出不窮、歌迷們就算多花點錢也要下載來一聽為快的時候,音樂才算迎來了真正的春天。

(崔巍)


來源: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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