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日前在新書【寶貝】的發佈會上宣稱:『我對這本書其實是很歉疚的,我很鄙視把電視劇改成書的作品,而【寶貝】這本書就是從劇本改編而來的,我內心對自己充滿鄙視――這個沾滿了銅錢臭的女編劇。』她說『我在暢銷書的市場上,還算是比較重磅的人物了,但是如果三年只寫一本書的話,我靠這個書是沒辦法養家的,這是我的悲傷。我內心裏對書的創作熱情和愛好,遠遠高於編劇。』
像六六這樣作家『兼職』當編劇的,在當今的文化圈,實在是太過平常。作家『客串』編劇,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編劇的稿酬已經遠高於文學作品稿費。 據稱,寫一集約一萬多字的劇本,編劇的稿酬少則1萬元、多則20多萬元,一線編劇的稿酬最高能達到30萬元一集,相當於每字30元。而寫書只有每字5角或1元。 閻連科接受採訪時就直言:『如果小說稿費可以滿足我的生活所需,我就不會去做編劇。因為電視劇不需要文學,只需要娛樂,這是我最討厭的。同時,寫電視劇時間長了,確實就有可能寫不好小說,這是我必須警惕的。』 嚴歌苓也很糾結:『電影和電視帶給你如此大的收益,你就會不自覺地去寫它們所需要的作品,有時候這對文學性是一種傷害。』 也有作家堅決與編劇說『不』的。第八屆茅盾文學獎得主畢飛宇的獲獎作品【推拿】被拍成電視劇,畢飛宇就完全沒有參與改編,也不過問。畢飛宇表示,『現在不會,以後也幾乎不可能會做編劇。我更迷戀語言,對影像不太感興趣』,『要讓我動心做影視編劇,只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家裏窮得實在揭不開鍋了;另一種是跟我私交特別好特別投緣,觀點想法特別一致的導演。但這兩種情況,概率都非常小。』 來源:深圳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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