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時代是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爆炸給人們帶來了福利,能生活在一個更透明的社會中,但這種爆炸也給人們帶來了信息騷擾,且不說每天無數娛樂至死的垃圾信息耗散着我們的注意力,充斥於空間中的種種虛假信息更讓人頭疼。從『深圳最美女孩』到『流浪漢成千萬富翁』,再到讓人目瞪口呆的打車假新聞,假新聞不斷突破着公眾想像力。
安徽女子墜亡事件中,警方懲治了編造謊言者,有關部門也處罰了幾個在微博上故意製造和轉發謠言的博主。警方和互聯網管理者開出的幾張罰單,引起了社會對謠言和假新聞的反思。我的觀點是,假新聞當然需要依法懲治,造謠者也必須依法受到追究,這是原則。但與此同時,也須警惕借『造謠』指控,異化為打壓異見者、壓制不同觀點的棍子,借『假新聞』這種污名標籤壟斷話語權。 有必要弄清楚,哪些信息不是假新聞。 其一,事實並不是一開始就能夠水落石出,真相往往錯綜複雜,人們第一眼往往看到的都是表象和假象,根據自己的偏見去想像事實,加上有不願真相被揭開的人在掩飾事實製造假象,故意設置信息煙幕混淆視聽這個過程中難免會有判斷的失誤。 也就是說,事實和真相併不是一次性呈現的,它的呈現是一個過程,真相呈現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混雜的信息出現新聞報道也是一個不斷接近真相的過程,記者調查發現新的事實,可能會推翻此前的判斷,並不意味着此前的報道就一定是『假新聞』。當然,在沒有充分證據和確鑿信源的調查過程中,記者應該儘可能地小心謹慎,克制自己的偏見、想像、妄斷和浮躁,用事實說話,有多少事實就說多少事實,用調查到的事實接近真相,而不能根據想像的碎片去拼湊一個完整的真相。但媒體和記者的調查手段是有限的,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媒體不是審計署,不是中紀委,不是監察部,不能苛求媒體及媒體人做到百分百準確。 其二,並不是沒有確鑿事實依據的信息就都是假新聞和謠言,公眾在很多事情上擁有合理懷疑權,不能把合理的懷疑污名為謠言。比如哈爾濱一座大橋非正常垮塌後,網上很多人質疑橋梁的質量,懷疑這座橋是不是豆腐渣初期在信息不透明的情況下,很多新聞和評論都建立在這種懷疑基礎上。當然,最終的調查結果證明橋的質量沒有問題,而是超載原因。那此前的懷疑算不算造謠和假新聞呢?當然不算,一方面只是『懷疑』,而沒有確鑿地說那就是豆腐渣;另一方面,即使明確說了那是豆腐渣,也不是造謠,而是質疑橋梁非正常垮塌,在事實逐步披露、信息逐步透明的過程中,人們那麼懷疑很正常,屬於合理的懷疑。 我並不認同『謠言倒逼真相』的說法,謠言就是謠言,造謠就是錯的,『倒逼真相』並不能讓造謠、傳謠變得正當,但我認同『質疑倒逼真相』的說法。你拒絕公開真相,我就不斷質疑,用合理的懷疑逼着有關部門在回應質疑中滿足公眾知情權,從而讓真相浮出輿論水面。當真相被一些人『捂』在手上時,不要急着去追究假新聞和所謂『造謠者』,首先要追問捂着新聞的人。 其三,並不是有的新聞發言人給戴上一個『造謠』的帽子,那就是謠言了。眼下就有一案非常典型。一位媒體人前段時間在微博上實名舉報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有腐敗問題,能源局新聞辦立刻回應稱這是謠言,要報案追究發帖者責任。可劉鐵男落馬了,官方稱其嚴重違紀。這種戲劇性的變化,讓當時新聞官的回應成了一個笑話。按理說,公民實名舉報後,涉事部門應迴避此事,相關部門應及時介入調查,調查後再給舉報者和公眾一個回應。還沒有調查,當事部門就急忙站出來否認並篤定地界定為『造謠』,如今劉鐵男落馬,證實了舉報者並非『造謠』。 由於很多信息壟斷在一些部門和機構手中,信息在這種壟斷中更容易被操縱、被扭曲、被掩蓋,信息壟斷之下的操縱之害猛於民間傳言。假的就是假的,成不了真的,但信息壟斷之下某些人卻能指鹿為馬。 對真的『假新聞』和『造謠者』需要懲治,但不能將對『假新聞』的闡釋擴大化、壟斷化,不能把正常的批評、合理的懷疑和善意的求證都歸到假新聞一類,從而異化為打人的棍子。在當下中國,信息不透明仍是主要問題,真的假新聞要打,假的真新聞也要打。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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