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韻國學網 首頁 國學新聞 學術動態 查看內容

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淺論儒道兩家的生態倫理思想(1)

國學新聞| 學術動態

2011-6-21 09:08| 發佈者: 酒滿茶半| 查看: 1750| 評論: 0|來自: 學術研究

摘要: 摘要:儒道兩家在生態環境倫理方面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思想,蘊含着豐富的生態智慧。本文通過對儒道兩家經典生態倫理思想的探討和挖掘,對於如何看待生態問題,樹立正確的生態倫理觀、生態保護觀和利用觀,啟發人們對十 ...
摘要:儒道兩家在生態環境倫理方面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思想,蘊含着豐富的生態智慧。本文通過對儒道兩家經典生態倫理思想的探討和挖掘,對於如何看待生態問題,樹立正確的生態倫理觀、生態保護觀和利用觀,啟發人們對十七大』建設生態文明』的思考,有着現實意義。 
    進人21世紀以來,資源短缺,環境惡化,水土流失,物種滅絕等種種生態問題已成為任何一個國家及政府不可忽視的嚴重問題。而這些問題已經直接危及到了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地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這是對我國多年來在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方面所取得成果的總結,也是人類對人與自然關系所取得的重要認識成果的繼承和發展。『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是指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循環、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生態文明的建設不僅需要科學技術層面的支持,更需要思想理論方面的指導。對我國而言,古代儒道兩家在生態環境倫理方面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思想,蘊含着豐富的生態智慧。為實現生態文明提供了堅實的哲學基礎與思想源泉。可見,對我國傳統文化中的生態環境倫理思想進行總結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一、儒家的生態倫理思想 
    儒家思想是中國歷史最久、最具影響力的思想之一,它從春秋時期的孔孟到漢代董仲舒,宋代的程朱理學以至近代章太炎,歷經歷史的洗禮而獨成思想體系。 
    1.儒家愛物的生態倫理原則 
    從孔子開始,儒學就提出以『仁』為基本原則的倫理思想體系。在這一倫理原則的基礎上,儒家把『愛人』延伸到了『愛物』上,孔子講『仁者樂山,智者樂水』又說舜帝『仁及草木』這都包含了愛物的內容。孟子則明確的提出『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 『仁者愛物』這一倫理道德原則就是中國古代生態文化在儒家思想中的體現。 
    荀子在【非相】中這樣論述『愛物』的原則:『勝任也,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類度類』,根據荀子的論述,人們應該在實現自我價值的過程中,不僅要考慮到人類群體中的其他人,更應該考慮到大自然中的各種非人存在物。漢代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仁義法】論述了這樣的『愛物』範疇:『質於愛民,以下至鳥獸昆蟲莫不愛。不愛,奚足以謂人。』認為如果不熱愛動物就不能稱為『人』。張載在前人的『愛物』基礎上提出了『民胞物與』的著名命題:『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渾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正蒙・干稱篇】)。在這個論述中,他把所有人類看成天地所生的同胞兄弟,其他萬物都是人類的朋友,一個品德高尚的人,應該了解熱愛萬物,使萬物與人一樣的得到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空間。宋代程穎在【遺書】中說:『品物萬形為四肢百體。夫人豈有勢四肢百體而不愛者哉?』自然萬物是人的『四肢百體』因而不僅要以『善』的行為方式去對待自然萬物,更要把『仁愛』為基礎的道德方式延伸到自然萬物身上。 
    雖然儒家學說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流派且具有理論理念上的差異,但他們都把『仁愛』這一倫理原則擴展到了非人存在物身上,這些論述為我們如何對待非人存在物提供了依據,具有一定的理論指導意義。 
    2.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態倫理思想 
    儒家的『天人合一』把人和自然看成一個整體,它的可貴之處在於當它解釋人與自然的關係時,既肯定了人的主體精神,又強調了人必須順應自然,把大自然看作是一個統一的生命系統,主張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的價值,愛護一切動物植物和自然產物。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 
    孔子提出了『效法天道』的理論:『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天表現為一種自然秩序,聖人的言行就是對自然秩序的遵從。同時,人與天相通:『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天是人生命的本源和主宰,所以也是人的道德是非的仲裁者。 
    孟子則提出了知天』、『事天』論。認為『盡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人性本於天,人的本質也就是天的本質。『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事天是對自然萬物的幫助,『順而不害』,他是人對自然的熱愛,也是人的道德修養所要達到的高級境界。通過認識萬物―『知天』在落實到實踐中―『事天』,孟子完成了認識上的『天人合一』到實踐中的『天人合一』的過渡。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陰陽義】中這樣論述:『天亦有喜怒之氣……與人相符,以類合之,天人一也。』認為天和人一樣有喜怒哀樂,人和自然有高度的一致性。程穎說:『言體天地只化,已剩一體字,只此便天地之化,不可對此個別有天地。』認為『體天地之化』的『體』字是多出來的,因為人本身就是『天地之化』,『天人本無二,不必言合』(【宋元學案・明道學案】)。宋代的張載總結前人學說,終於明確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題。『儒者因明至誠,因誠至明,故天人合一。』(【正蒙・干稱】)認為自然是一個有機整體,人是自然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 
    總之,中國古代的儒家學者,雖然有『唯物』、『唯心』之分,『理學』、『心學』之別,但他們在論述『天人』關係這一問題時,都普遍認為『天地』是人和自然萬物的孕育者,人和自然萬物是有機統一的整體。在肯定了人的主體精神的同時,又強調了人必須順應自然、效法自然,與自然合二為一,以期達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3.儒家生態道德行為準則 
    除了『仁』之外,儒家在倫理道德行為上提出了『孝』的理論,孔子把『孝』延伸到了保護生物方面。『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論語・述而】)這是他在保護動物方面的行為,認為不以其時伐樹,不以其時打獵,是殘害生物的行為,是『不孝』。曾子引用孔子的話說::『樹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斷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孝經】)[6〕孔子和曾子把保護自然提到了『孝』的道德行為的高度,把不合時宜地濫伐幼樹,捕殺幼獸的行為斥之為『不孝』,在一定層面上具有保護自然的實際意義。【孟子・梁惠王上】中有這樣的論述:『不違農時,穀物不可勝食也;數署不人污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王道之始也。』這是在有關資料中引用最多的論述。強調給自然生態以修養生息的機會,恢復自然的再生產能力,避免資源枯竭。使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進人良性循環狀態,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護生態平衡的意義。而從【夏小正】【禮記・月令】到漢代的【淮南子・時則訓】都可以找到類似的記載。 

    我們可以看出,古代儒家所主張的生態道德行為準則可以簡略地歸納為一種『時禁』。作為一種關注人間社會的維持和人類的普遍生存,而不僅僅是個人修身養性的學說,古代儒家學說不是普遍地禁止或絕對地非議殺生―獵獸或伐樹,而是認為人們有些時候可以做這些事,有些時候不可以做這些事。人的生存固然離不開自然物,人在自然界也居主動地位,但人並不是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對它們做任何事情。在此的要義不是完全的禁慾,而是節制人類的欲望。 
  二、道家的生態倫理思想 
    從老子開始,道家就把自然作為哲學研究的對象。在研究自然的同時,體悟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在這些理論基礎上提出了『自然無為』的哲學。 
    1.『道通為一』的整體自然論 
    在老子哲學體系中,人和天地萬物都是以道為本原,道是自然與人存在的共同基礎,也是人與萬物的共同本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還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裏的自然即是指宇宙萬物的存在,又指宇宙萬物的規律―自然而然。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老子主張人應該協助自然發展,而不是自以為是,任意而為。『以輔助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為者敗之,執着失之』。 
    老子還認為人與天是統一的,在這個統一體中,人只是萬物的一部分,人既不是自大的人類中心主義,也不是無所作為的臣服於自然。『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的存在和宇宙自然的存在一樣偉大。 
來源:學術研究     

鮮花

握手

雷人

路過

雞蛋

最新評論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