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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羽身死之地的再論證

國學新聞| 學術動態

2011-2-27 09:09| 發布者: 家鄰| 查看: 1553| 評論: 0|來自: 中國文化報

摘要: 項羽『烏江自刎』的故事,在我國已流傳千百年之久,但過去沒有人論證過它是否可信。幾年前,馮其庸先生通過實地考察與種種史料的分析,得出項羽死於東城而非死於烏江的結論。馮先生的論文【項羽不死於烏江考】發表以 ...
項羽『烏江自刎』的故事,在我國已流傳千百年之久,但過去沒有人論證過它是否可信。幾年前,馮其庸先生通過實地考察與種種史料的分析,得出項羽死於東城而非死於烏江的結論。馮先生的論文【項羽不死於烏江考】發表以後,受到學界的讚揚,同時,也引來一些反對的意見。筆者不揣淺拙,就此問題作進一步論證,並對近年堅持『烏江』說的文章予以辨析。 
  【史記】的明確記載
  【史記】的【高祖本紀】、【樊酈滕灌列傳】及【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明確記載『灌嬰追殺項羽東城』 『追項籍至東城,破之,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特別是【項羽本紀】寫了項羽與烏江亭長對話之後的悲壯場面,緊接着的『太史公曰』,仍然稱項羽『身死東城』。可以說,司馬遷是再三再四再五地明確記載項羽死於東城。全部【史記】對於項羽身死之地,沒有異詞。
  班固纂修【漢書】時,凡【史記】已經寫了的,即採用【史記】的文字,但有所剪裁、調整、改易或適當訂補。【史記】關於項羽死於東城的多次記載,班固一個不漏地照原樣寫在【漢書》裡,甚至『太史公曰』的『身死東城,尚不覺寤』,也變成班固的『贊』。筆者在【漢書】中沒有發現關於項羽身死之地還有另外的說法。這表明,【史記】 關於項羽死於東城的記載,班固完全認同而沒有異議。
  【史記・項羽本紀】寫項羽從垓下突圍逃到東城,與圍上來的漢軍騎兵衝殺兩次之後,所帶人馬只剩下二十六騎了,『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待,謂項王曰:「江東雖小,地方千里,眾數十萬人,亦足王也,願大王急渡,今獨臣有船,漢軍至,無以渡……」』這是『烏江』說的唯一依據。然而,細心推敲這一段文字,其中並沒有說項羽到了烏江;再聯繫前後文看,項羽那天是到不了烏江的。
  『欲』的意思是『想要』。『乃欲東渡烏江』表示項羽未到烏江,離烏江還遠。如果已經到了烏江邊,或接近了烏江,就不能用『欲東』(想要往東去)。關在書齋里研讀【史記】,以為烏江離東城很近,項羽想着想着就到了烏江。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古人說的『烏江』,是指長江自蕪湖以下斜北行的那一段。項羽『欲東渡烏江』,是想東去渡過長江。按現代的計算,從東城到長江邊,最近的距離也在二百四十里以上,而且這一帶主要是山地和丘陵,尤其是東城附近,山峰綿亙,岡巒起伏,小河、小溪眾多。項羽逃到這樣的地方,又有數千漢軍騎兵的圍追堵截,他是不可能衝殺多遠的。
  項羽逃『至東城』以後,前兩次衝殺,他親自斬漢軍的一將、一都尉,『殺數十百人』。在同烏江亭長對話後,項羽命令二十六騎『棄馬步行』,作自殺性的拼搏,『獨籍所殺漢軍數百人』『項王身亦被十餘創』。讀者算一算,先殺死漢兵數十百人,後殺死漢軍數百人,需要多少時間。灌嬰所部,是劉邦特別組織的一支騎兵部隊,能征慣戰,屢屢擊敗楚軍。這『數十百人』和『數百人』不會站在那裡等項羽去殺,他們要拼搏,所以項羽『身亦被十餘創』;即使不拼搏,也要騎着馬跑,項羽趕着殺,也需要時間。『數十百人』和『數百人』加起來,起碼兩百五十人以上。若平均三分鐘殺一人,這兩百五十人殺下來,也要十幾個小時。而項羽步戰獨殺漢兵數百人以後,天還沒有黑,因為遇到故人呂馬童,彼此都認得出。這樣算起來,項羽從垓下潰圍南奔,渡淮河,陷大澤,先後與漢軍騎兵搏鬥,殺漢軍一將、一都尉,殺『數十百人』和『數百人』,共需時間十多個小時。那他這一天趕路的時間只有兩三個小時或稍多一點時間。筆者實地考察過,從垓下到東城縣城有三百多里。項羽的馬『日行千里』,古代的一里比後世的一里要短。顧炎武說:『千里之馬,亦日馳五六百里耳。』(【日知錄】卷32)即使項羽和他的二十六騎都是千里馬,兩三個小時或三四個小時內,他們也只能從垓下跑到東城縣城一帶。項羽那天是到不了烏江的。到不了烏江,也就不存在『烏江自刎』的事。
  項羽那天沒有到烏江,緊接着的『烏江亭長}船待』及亭長與項羽的對話,就不能認為是在長江邊上。讀者對此可能有所疑惑。如果我們正確了解了『亭長』的身份和職務的性質,了解了『}船』的詞義,便可以明白烏江亭長並不是駕着船在長江邊迎候項羽。
  【漢書・百官公卿表】有『十里一亭』『十亭一鄉』的說法。過去人們把亭長理解為村長、保長一類的角色。近年學者們進一步研究文獻資料和出土文物,認為秦漢的『亭』不是地方一級行政單位,而是縣廷派駐在外負責『禁盜賊』等事的機構,有點類似於現代的派出所。當時基層的行政區域依次是縣、鄉、里。各個『亭』當然也會有負責的區域,但『亭』不是一個行政區域。『亭長』也不是守着本村本土的基層行政頭目,而是縣廷之吏。我們看【史記・高祖本紀】記載劉邦『及壯,試為吏,為泗水亭長,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又記載,『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之,時時冠之』『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酈山,徒多道亡』。這可見做亭長的人常出入縣廷,交際廣泛,又外出到很遠的地方為縣廷辦差事。由於亭長是這樣的角色,又是戰亂時期,項羽在東城附近與烏江亭長見面就是合乎情理的事情了。
  再說『}船』,舊註解說不一。現代學人注釋【項羽本紀】,大都認為『}』同『艤』,把}船解釋為『攏船靠岸』。然而,這樣的解釋在兩漢文獻中找不到依據。【史記】、【漢書】俱作『}船』,【水經注】的引用也作『}船』。【說文・木部】:『},o也。』【說文解字】中有『}』,沒有『艤』。段玉裁根據【說文】、【爾雅】等典籍,解釋說:『【史記】「烏江亭長}船待」,}船者,若今小船兩頭植篙為系也。』(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說文解字注】第253頁)【史記集解】引東漢學者應劭的解釋:『},正也。』『o』 『}』,都是正的意思。【易・蠱】的『o父之蠱』,意為整頓前人敗壞的事業;【詩經・大雅・韓奕】的『o不庭方』,意為安定不朝覲的方國諸侯。所以『}』作為『正』講,就是整理、安頓的意思。『}船』,大體上可以理解為安置着船,備有船。
  無論是把}船理解為『若今小船兩頭植篙為系』者,還是理解為安置着船,備有船,都說明在司馬遷、班固的時代,}船並沒有在水上駕船靠岸的意思。『亭長}船待』,是表示他備有船。烏江亭長是在東城附近與項羽見面的。
  【史記】再三再四再五地明確記載項羽死於東城。這是無可爭辯的。經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明了,【項羽本紀】關於項羽之死的具體描敘,實際也是表示項羽死在東城。現存的【史記】文本,沒有寫項羽死於烏江。
  『烏江說』的誤讀
  『烏江自刎』說的流行,是因為誤讀『項王乃欲東渡烏江』一段文字。馮其庸先生的【項羽不死於烏江考】發表以後,堅持『烏江自刎』說的先生們,仍蔽於成見,但又無法否認項羽死於東城這個基本事實。那他們如何維護『烏江自刎』說呢?他們的思路是,想方設法證明『烏江』處在『東城』的範圍內,把司馬遷說的『身死東城』,解讀為身死於東城的烏江。
  東城是秦朝所置縣。司馬遷敘述秦漢之際軍隊的行進與作戰,涉及縣名,一般都是指縣城(縣治所在)。如城陽、濮陽、滎陽、成皋、陳留、定陶、東阿、下邳、新蔡、固陵、鉅鹿、沛、薛、鄒等等。『至固陵』是到達固陵縣城。『圍鉅鹿』是包圍鉅鹿縣城。『軍下邳』是駐紮在下邳縣城。『定陶未下』,是定陶縣城沒有攻下來。『破秦軍濮陽東』,是在濮陽縣城的東面擊潰秦軍。『項梁使沛公及項羽別攻城陽,屠之』,是攻下城陽縣城,屠殺城陽縣城的軍民。【史記】涉及『東城』有多處。唐代張守節【史記正義】對『東城』的注是:『縣在濠州定遠縣東南五十五里。』所說的『定遠縣』和『東城縣』,都是指縣城。因為秦朝的東城縣和南北朝以後的定遠縣,在縣境上有很大一部分是重疊的。就縣城說,東城在定遠東南五十五里;就縣境說,兩者之間沒有距離,還重合一部分。【史記】各篇的『東城』,都是指東城縣城。這也是古人行文的習慣。項羽『身死東城』『灌嬰追殺項羽東城』,表示項羽死於東城縣城附近。
  至於烏江,也不可能在東城縣的範圍之內。東城縣在江淮丘陵中部,縣境到不了長江邊。拙作【回歸〖史記〗本文,探討項羽身死之地】(刊於【藝衡】第四輯,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0年11月版)對此有詳細的論證。堅持『烏江自刎』說的先生們提出,【史記】寫項羽身死之地,『據事錄實為自刎於烏江』,又按『行政區劃的縣』『正式書為「身死東城」』。這種所謂『正式書寫』與『據事錄實』的兩截『史法』,並不存在於【史記】之中。【史記】中沒有哪個人物的死亡之地是分兩截寫的。【秦始皇本紀】記秦始皇『崩於沙丘平台』,沙丘是個小地名,司馬遷並沒有另外按『行政區劃的縣』書寫秦始皇死地。【蒙恬列傳】、【李斯列傳】均直書『始皇至沙丘崩』,『至沙丘』『始皇崩』。後世關於秦始皇死地也沒有另外的說法。以秦始皇之尊,都沒有按『行政區劃的縣』書寫死地,沒有分兩截書寫死地。
  如果司馬遷認為項羽死於烏江,【史記】各篇自然要直書項羽死於烏江,不會書寫東城。既然司馬遷多次明確記載項羽死於東城,『據事錄實』的具體描敘又沒有表示死於烏江的意思,那項羽死於東城而非死於烏江,就是確定的。
  李廣柏
來源: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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