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我与人性
梁:如您所说,杜威对个人主义有一种警觉和排斥,他反对西方个人主义单子式自我,而主张一种社群性的自我。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人似乎最关注的就是自我。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如何看待传统比如儒家的自我?还有,中国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自我?我注意到对这一问题上实际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看法:一种是批评的观点,认为儒家所讲的只是一种关系、宗法性的自我,还没有发展出真正的自我、真正的个人,这是“五四”时期学者的普遍看法,现在很多自由主义学者也持这种看法,他们强调的是启蒙,是向西方学习。还有一种观点,比如您和杜维明先生,是从正面来理解的,认为儒家关系性自我是非常积极、健康的,我们应该向这种“关系性自我”,或者您讲的“点―域式自我”回归。我的问题是,儒家的关系性“自我”是否充分、完善?按照这种讲法,人的“个体性”又表现在什么地方?而且现代社会中的一些普世价值,如个人权利等,又如何能发展出来呢?
安:维特根斯坦认为,观念不只是内在的,更与它所处的环境相关,所以了解一个观念,要注意内在、外在两个方面。例如,一个“国”有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是一个关系性的概念。要了解“国”,就离不开它特定的环境。“人”也是一样,我们把西方对人的理解称为“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可是“个人主义”是什么意思呢?比如我们三个人,我们都是一样的“东西”,我们都有一样的灵魂,因为我们只有一个上帝。至于你是中国人,我是外国人,你是年轻人,我是老年人,这些都是表面的差异,在根本上,我们都是一件同质的东西,这就是个人主义。而若从关系的角度来看个人,那么,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比如,只有一个梁涛,你处在与你的孩子、夫人、学生、朋友的特定关系中,所以是独特的、唯一的。从这个角度理解的人才是真正的个人主义(personism),因为他具有独特性。我们有一种不太恰当的看法,即把西方作为个人主义的代表,而把中国当作集体主义的典型。但正如唐君毅所说,中国思想中的个人是一种“一多不分”:一方面,只有一个你,所以你是独一无二的;另一方面,任何个体又都处在多重的关系之中。
梁:儒家重视关系,把人放在关系中予以理解,这是没有问题的。比如,儒家重视五伦,主张“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伦就是五种理想的关系。但儒家对一般所谓关系,则是保持某种警惕的态度,因为它容易庸俗化、教条化,所以孔子说“乡愿,德之贼也”,所谓“乡愿”,就是指那些没有原则、见风使舵随大流的人,孔子对其是完全否定的。还有,早期儒家重视“独”,据我们现在的研究,“独”不是指独居、独处,而是指内在的心理意识,帛书《五行》的解释是“舍体”――舍去身体感官对外物的知觉、感受而回到内在的意志、意念。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健康?这并不能靠关系自身来说明,还是要靠人来做出判断、选择,这就又回到了人的内在性。所以我认为一些海外汉学家突出、强调了儒家关系性的一面,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也不能“过”。比如芬格莱特认为,对儒家来说,至少要有两个人,否则就没有人。他的根据是“仁”字的写法是“从人从二”,必须要有两个人,才能形成人的关系,才能“仁者爱人”。但是郭店简出土后,我们发现仁字均写作“ ”,“从身从心”,很多学者认为这个字就是古文仁,它出现得要更早,这个“从身从心”的仁字,强调的就是人的内在性方面。
安:在儒家那里,内在和外在是不能分开说的,因为我有健康充实的外在关系,所以我的内在性能够因此而丰富;如果外在关系贫乏了,那么内在性也就变得空虚了。西方的“个人”指的是“人本身”(one in it’s self?),而中国的“个人”是指Becoming one together,从关系来确立个人的存在,成为一个被人认识的、受人尊敬的个体。因为有外在的关系,所以个人的内在才会丰富。
梁:是否可以这样讲,人的内在就是儒家所说的“性”?而这种“性”又体现、落实于各种关系中,比如与父母的关系、与学生的关系等等。
安:《论语》里有这样几句话:“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朱熹把“为”做动词用,“为仁”就是“行仁”。在他看来,“仁”是体,“孝悌”是用,这就需要我们从中国的传统来理解体用的关系。“性”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东西,它与人的行为是彼此相互生成的,“性”不是属于某个个体的东西,而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生长的一种实在。或许可以这样说,我们不是由性开始而感受到别人,而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体验、扩充、发展了我们的性。我们不是从一个共同的“性”开始交流,而是在交流中形成一种具有共同“性”的人。我们不是从个人开始,而是在关系中确立起个体的真实性。
梁:这正是我想与你讨论的问题,我注意到您的“The Mencian Conception of Ren xing人性:Dose it Mean ‘Human Nature’? ”一文, 您提出孟子的“性”其实是一种历史、文化的塑造,而不是一种先天的赋予。我们以前讲孟子,总把他的“性”理解为一种先天的赋予,在牟宗三那里,甚至带有一点本质主义的色彩,这种理解往往忽略了孟子的性还有一个扩充、培养的过程,您的解读正好对此是一个纠正。所以我觉得很有启发,也引用过您的观点。但我也有一种担心,您的解读会不会又“矫枉过正”了呢?依照你的理解,孟子的性则完全成为一种后天的了,除了历史文化的影响之外,孟子的性是否还有一些先天的成分呢?
安:不是的。性是本,而“本”是活的,不是孤立的,关键就在于内在赋予和外在影响之间的关系。“本”存在于内在与外在的互动中,不是一个孤立的东西,好比树的枝干生长的时候,它的根基也同时壮大,它们是彼此依靠的。人一出生就存在于家庭之中,我们可以说人皆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端之心,但是四端之心之所以能够持续地发展,是因为我们有传统、环境、语言、文化、价值的滋养。所以我们不要把一个有机的婴儿同他的关系和环境剥离开,你是你的关系,而不是一个本质性的东西。“性”是一个关系性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纯粹内在的事物,事实上,它具有内外两个方面。
梁:我注意到您在最近的几次演讲中多次提到:在儒家看来,人刚出生的时候什么也不是,是一个nothing,人是在后天的环境中逐步成长起来的。我对此有一个疑问,对于儒学而言,究竟能不能说人一生下来只是一个nothing?这是存在主义的观点,还是儒学的观点?
安:这是我的一个错误,不应该这样讲。应该说,人一开始就具有一些传统的因子,比如你的基因、你的文化传统等,所以“nothing”是一个夸张的说法。
梁:基因是个生物学的概念,而文化传统则属于后天的。按照孟子的讲法,“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人与禽兽的差别只有那么一点点。而这种“几希”是天赋与人的,是人生而具有的,我们在后天的教育中需要把它一点一点地培养起来,让它不断扩充、放大、丰富。但刚开始的那一点点灵明,还是天所赋予,非由外铄的,有了这一点,人才能成为人。
安:可是我们不要忘记“天人合一”的思想,儒家的“天”是从哪里来的呢?我认为是从人的文化创造、想像力中塑造出来的,“天”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而是和人有密切的关系。因为有“圣贤”、“天”的存在,我们有可能来成就自己;反过来,在我们成就自己的过程中,又把我们的创造贡献给天。在儒家那里,“天”不是一个西方意义上的“上帝”,只把某种单向性的东西交付给我们,它是一个与人交互的过程。
梁:这就是说,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天”变得更为丰富,如孟子所说,“尽心、知性而知天”、“万物皆备于我”,不仅天赋予我性,我的存在也可以使天更加丰富。所以“天命之谓性”只是一个逻辑的起点,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尽其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与天地参”,把天赋予我的性扩充起来,最后贡献给天。从这一点来说,儒家的“性”是在一种天人合一的互动关系中展开的,天所赋予的“性”只是一种倾向、趋势、活动、可能,规定了一个基本的方向,这种“性”需要在后天的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实现和发展。
安:说得很好。西方对儒学的理解,借用威廉8226;奥卡姆的“剃刀理论”――最简单的解释往往是最有说服力,我们可以说经过了“两次剔除”。第一次是对“上帝”观念的剔除。耶稣会士刚到中国的时候,都认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有问题的,为什么呢?因为在中国人这里,没有一个原初意义上的“创造者”,世界是自然地发展起来的,没有一个外在主宰者、创生者的位置。第二,中国人没有“灵魂”的观念。对西方人来说,“灵魂”是上帝观念在个体中的内化,是一个缩小的上帝。我们要问,什么是灵魂?你的灵魂在哪里?比如我认识梁涛,只是因为认识了你的态度、行为、表现,这就是我眼中的“梁涛”,他不是一个灵魂意义上的概念。所以第二次“剔除”了“灵魂”观念,人就是人,是关系性的存在,“心”并没有一种内在的、特殊的身份。
梁:儒家的内在和外在是相互联系的,即使是回到内在的“独”,也不是要斩断与外部的关系。
安:就像我们谈论“人性”一样,人在最开始的时候,有成其为人的基本条件(Initial conditions),但我们不要把这个东西先验化、本体论化、形而上学化,儒学的魅力,就在于它不离开日常生活而谈人,无论是对为师、为父、为友的理解,孔子都是根据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来谈的,这非常重要。现代的科学也证明,事物的存在其实都是关系性的,并没有一个内在本质性的东西存在,关系中的人并不缺少自我。
四、儒学与人权、民主
梁:前面我们讲到,儒学与实验主义的沟通与对话是为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而不是简单地划等号,不是要把一方附会到另一方。如果是这样,我觉得有些问题就容易沟通了。最近我对儒学与人权的问题比较关注,准备编一本“海外学者论儒学与人权”论文集,其中看到您一篇讨论“礼”与“人权”关系的文章。说实话,刚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并没有完全被说服,“礼”怎么能等于权利呢?这二者怎么能划上等号?可是如果换一个角度,您并不是说“礼”能够完全取代人权,而是说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礼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障人权的作用,不是说中国人仅仅有礼就够了,我们今天仍然需要把权利的观念发展起来,但是,在追求人权的同时,我们不应该把传统的“礼”给丢掉,这非常重要。如果这样讲,那么我就非常同意您的观点了。
安:我觉得我们不必完全按照西方的立场去判断中国的问题。如果谈人权,我个人认为《论语》、《孟子》中都有一些人权观念的种子。比如谈经济,他们都欣赏一种平均分配的理念,“不患寡而患不均”,我们可能很贫穷,但是如果大家都是一样的,那就没有问题。所以如果看中国的人权观,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饭吃,有房子住,有一份工作,孩子可以受到教育,生病了可以去医院接受治疗。在这些方面,中国的进步非常快,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之间的的平衡,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交通条件不断改善,这些都是人权在不断改善的表现。 必须承认,我们西方的人权观与个人主义、自私自利的态度有一定关系,如果中国人也采取那样的人权观,我觉得未必合适。比如,按照个人主义的态度,那么老胡同的居民完全可以拒绝政府因为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拆迁,他可以一个人独占一块土地,而拒绝造成一栋可以居住五百户人家的大楼,这就很成问题。因此,以凸显个人主义为标志的第一代人权是重要的,我们要继续提倡、发展它,但是这里有一个先后缓急的问题,我们不必过分地把西方自由主义、自我中心的想法奉为圭臬,却忽略了社群、家庭的价值。
梁:就像安老师所说,儒家的确是非常关注民生的,如孔子讲“老者安之,少者怀之”。但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儒家在谈论人的权利时,还是有一些特殊之处。比如,对于一般老百姓,它主要强调的是生存权、财产权,孟子讲“置民之产”,要让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生活有保障,但儒家并不认为普通百姓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在儒家那里,“士”是一个特殊的阶层,他可以不计较物质财产方面的得失,“君子忧道不忧贫”、“无恒产而有恒心”,“士”是有参与政治的权利的,可以进谏,对君主提出批评。另外,统治、管理权虽然在君主手里,但如果君主不称职,人民有反抗、革命的权利,可以诛杀暴君。儒家政治思想是围绕这样一个君、士、民的结构展开的,如学者指出的,它只有“for people”、“of people”,而没有发展出“by people”,和西方近代的民主思想还是有所不同的。根据近代民主政治思想,任何公民都有法律保障的参政权,可以批评政府、监督官员,这对中国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当前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腐败,经济高速发展,政治出现腐败,某些官员缺乏理想,唯利是图。所以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也就是“士”,我们应该为老百姓争取批评官员和监督政府的权利。
安:对。从西方的立场来看,往往认为创造性是西方的专利,而中国则是一个传统和保守的社会。事实上,对“创造”这个词,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西方人理解的创造,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行为,所以西方重视个人天才的发展,着力突出自我,在西方人看来,中国人非常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事实上,中国人所理解的创造是一种关系型的创造,不是纯粹个人的东西。看一看哲学史我们就会发现,很多大哲学家在创造他自己的哲学系统时,都必须借鉴他人的资源,比如亚里士多德的很多东西来自柏拉图,笛卡尔的思想也和奥古斯丁有着密切的关联。在中国,没有这样系统的理论体系,但每一个时代对经典都有不同的注解,赋予它不同的意义,这同样具有创造性,西方的“创造性”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夸大了。所以我个人认为,如果说儒家只是“for people”而没有发展出“by people”的话,那么,你们的“礼”其实已经承载了某些社会参与和改良的功能。所以,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我们不能说中国人在过去就完全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和权利,中国在民主的问题上的确需要加强,这很重要,但是亦不必完全以西方来作为标准。
梁:安老师讲的这个问题的确很重要。当今中国的文化重建问题的确非常复杂,一方面,“五四”以来“科学、民主”的启蒙任务并未完成,某些时候甚至是倒退了,如“文革”时期。另一方面,在学习“科学、民主”的时候,我们又不得不以西方为榜样。但问题是,西方自身也是在发展、变化的,也有自己的问题,也面临着各种批评。所以我们今天在向西方学习的问题上,就显得更为理智也更为全面了。那么在您看来,今天中国最需要向西方学习的是什么呢?对中国来说,西方最有价值的东西又是什么呢?
安:西方的制度文明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以前西方人眼里的儒学只是一种“唐人街儒学”,而现在中国正在走向世界,成为世界社群中的一个重要成员,中国在经济上应该更加透明,在政治上需要认同民主、人权的理念,这些都是必要的。中国需要国际化,以前的眼光不够,现在要扩展视野,需要建立一种比较客观、抽象的正义、平等原则。但是,在接受西方制度文明、政治理念时,应依托于中国自己的文化传统,在自己的文化传统中发展出这些内容,而不一定要建立在一个宰制性的“上帝”预设之上。
梁:对,我们以前喜欢讲“拿来主义”,但既然是“拿来”,就需要有一个主体:谁在拿来?如果这个主体都没有了,那就不是“拿来”而是被“拿下”了。现在国内一些自由主义学者往往只看到自由、民主、人权普世性的一面,却忽略了它们也是在西方文化传统包括希腊、基督教文化传统中逐步发展出来的,是和西方独特的宗教信仰、思维方式密不可分的。我们现在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对中国的文化传统、对儒学进行创造性的发展?如何将现代性的普世价值与儒学进行有机的结合?
安:这是一个过程性的问题。十九世纪德8226;托克维尔来美国考察民主制度时,就认为当时正在发生的由“共和”(Republic)到“民主”(Democracy)的转变是非常危险的。现在欧洲总是批评我们美国没有文化,这是他们对美国的一般看法。可在当时的欧洲,封建等级制度、人身依附仍然大量存在,并不是人人都有接受教育、参与文化的机会,所以为了自由、为了使下一代受到更好的教育,很多人都来到了美国。托克维尔因此指出,如果使所有人都变成平等的,最后很可能导致一些的平庸的、缺乏特色的人物成为美国总统,你看现在的小布什就是一个典型,所以他的批评有一定道理。民主化只能是一个过程,设想一下,如果现在占人口多数的农民有机会控制中国的政策走向,你觉得是否一定是一件好事?中国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你没有办法让民主化进程一蹴而就。如果我们要对托克维尔有所补充的话,那就是应加强公民的教育,无论是下层的清洁工还是大学教授,都让他们接受公开的教育,这非常重要。至于身在最底层而又懒惰不求上进的那一小部分人,他们不投票,所以我们还是有一定的办法来保证民主的质量和国家的发展。民主化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托克维尔认为民主有走向均质化、平民主义的危险,这的确值得我们反思,但民主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潮流,我们仍然应当把它推进开去。
五、过程哲学与中国文化的重建
梁:说到过程,不能不提到您最近在谈的过程哲学。我对过程哲学产生兴趣,与我对儒学的研究有关。我开始研究儒学时,受牟宗三的影响较大,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慢慢地就与他产生了一些分歧,有了一些不同的看法,我感觉牟先生主要还是用宋明理学的眼光来看早期儒学的,所以在他那里实体主义、本质主义的痕迹比较明显,比如他谈孟子的性,是将其理解为一种先验、本质的存在,而这与我阅读《孟子》的感受多少有些不一致。这个时候我受到了A8226;C葛瑞汉的启发,他认为早期儒家的性是一种动态的、活动的,是一种倾向和趋势。进一步讲,儒家的宇宙论也是一种动态的,所谓“太极”也不能只理解为理。这些问题牟先生一定程度上也注意到了,故他提出了“既存在又活动”与“既存在不活动”的问题,但由于受康德的影响,这些问题他并没有解决好。要解决这些问题,恐怕还是要从过程哲学入手。我个人认为,过程哲学不仅为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哲学打开一个新的视域,同时也为中国文化的重建提供了可能。这次您在人大讲课,谈到过程哲学与进化论的出现有很大关系,而且你把杜威也归为过程哲学思想家,那么,您能否简单地介绍一下当今过程哲学的发展概况?
安:就像我们课上所讲的,达尔文力主排斥实体论、本体论,所以在达尔文以后,整个西方哲学界兴起了一场革命:现象学、存在主义、实验主义,它们都是一种过程论,主张往前看而不是向后看,因为变通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国外,如果谈过程哲学,我们一般都要从怀特海开始,但是怀特海一方面谈过程,一方面又保留了上帝的观念,这就产生了问题。现在系统性的怀特海研究主要是神学家的工作,因为怀特海试图给我们创造一个新的上帝形象:一方面是过程性的,一方面有保留着上帝原来的样子,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相当大的矛盾,所以我虽然很欣赏怀特海,但不能接受他对过程与实在之关系的系统论述。在这个问题上,杜威的贡献比怀特海更大,他对过程的讨论更加真诚。我个人认为中国传统的宇宙论就是一种过程论,生生不息,一直在谈变化,没有一种基础性的固定的东西,什么都是过程。
梁:那就是说,过程哲学是达尔文之后西方哲学的一个大的潮流,但系统阐述过程哲学还是从怀特海开始的。
安:除了怀特海,还有法国的伯格森。
梁:怀特海讲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目的论和规范性的过程,他规定了一种本质的存在,然后又在过程中将其展示出来。
安:所以他要把上帝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过程的上帝”(Consequential nature of God),是有过程、有效果的;还有一个是“本然的上帝”,它是上帝的本然性状,具有永恒的本质(eternal object),是永远存在的上帝实体。这种“永恒的本质”意味着“所有的可能性”,所以,一旦上帝一开始就具有了所有的可能性,那么他就变成了一个范型,没有了创造性――因为所有的可能性都已经先验地存在,问题就在这里。他一方面谈过程,另一方面又带有目的论的倾向。这就有一点像黑格尔,黑格尔一方面谈历史,可是他的历史观又带有目的论性质,有一个“必然发展”的方向。怀特海也有这个问题,“可能性”就是他的目的论。
梁:那您认为,如果要从过程来谈中国古代哲学,具体一些,比如孟子的“性”,它究竟是一种规范性的概念,还是一种描述性的概念?它是完全在后天凭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自己的努力创造出来的,还是在一开始时就具有某种方向性?你要成为一个圣人,就必须把你的同情心和爱心充分地扩展起来,要有是非感、羞耻感,要有礼貌,这里面是不是也可以说具有一种规定性和目的性?
安:有是有,但它是可以变通的,你表示你的礼貌,我表示我的礼貌。什么是礼貌?从前的很多礼节习惯随着时代的发展都已经变化了,比如,从前学生见到老师必须叩头,可是现在还有这种行为吗?显然是没有了,所以礼是可以不断变化的。
梁:对,古代的“性”源自“生”,它不是表示一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的内在本质,而是一生命物之所以如此生长、发展的内在规定。所以性虽然是一种规定,但这种规定需要在生长中得以实现与完成,这就为个性保留了空间。孟子讲“凡同类,举相似也”,“相似”意味着大家都有相同的一面,但又不完全相同,你有你的独特性,我有我的独特性,所以只是“相似”,而不是相同。
安:所以《礼记》在谈“大同”的时候使用的就是类似孟子的观念,是“大和”而不是“大同”;是“相似”意义上的同,不是整齐划一的同。
梁:以后宋明理学讲“东海有圣人出,西海有圣人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认为从“理”上来说,人的本质是一样的,就带有比较强烈的本质主义色彩,与孟子显然有所不同,而孟子的观点今天看来其实更有启发性。我注意到您对“理”的独特理解,与宋儒很不一样。朱熹的“理”应该翻译成form,或者是pattern,而您把“理”理解为coherence,一种过程中的动态一致性,这非常好,而且在文字上也有根据,因为“理”的原始含义就是脉络、纹理,玉石在形成过程中产生的脉络,这很有启发,打开了一个新的视域,也符合早期儒学的思想。
安:我个人觉得,最大的问题在于学者们有意地在把这些概念分歧化,要把“理”和“气”作为两个不同的分析范畴。而事实上,它们谈的是同一个现象,这个现象在一方面有它的理,另一方面有它的气,我们没有办法把这两个东西分开来谈,它们是描写同一个现象的不同词汇,而不是一个本体论的、分析型的范畴,问题就在这里。
梁:理可能就是气在运行中的一种轨道、轨迹,并不是像朱熹说的那样,“理在气上,犹如人骑在马上”,好像在气之外另有一个理存在。
安:对。西方一开始有形而上学,中国则有《易经》,形而上学是实体性的,《易经》的哲学是过程性的,区别就在这里。
梁:我们可以从两种意义上来谈论“过程”:一是完全经验的,完全没有方向性,信马由缰,走到哪算哪,这是一种过程;二是有一种大致的方向性,但又给人的创造性留下了空间,我觉得这个意义上的“过程”更接近儒家。如你所说,怀特海可能没有摆脱基督教的影响,他所说的过程中带有太多的固定性,仿佛过程只是一个固定好了的程序,人要做的只是把它展开,这就不符合儒家的观点。
安:中文对“事物”的看法里,process是它的“通”,events是它的“变”。比如,一个梁涛、一个安乐哲,这就是event,它需要在过程中不断完成自己。所以,这个过程是非常特别的,是一个“一多不分”的过程,既有一,也有多。
梁:中国人常说“礼失而求诸野”,我想用这句话来形容安老师是再恰当不过了。儒学的很多内容我们读不通,一个老外却帮我们打开了新的视野,从安老师这里我们受到很大启发。
安:因为我所处的立场和你们有所差别,所以包含了一些创新的意味。现在的中国的确需要好好地学习西方,可是西方却不恰当地忽略了中国,问题就在这里。这种情况终究会改变,尤其是在未来的十年,会有一个相当大的变化。
梁:有安老师这样的学者,我想中美之间的相互交流应该会越来越健康,安老师对中国的学习要远胜于我们对美国的了解。在下一个十年,我的精力会更多地放在对西方文化的学习上面。
安:可是如果没有扎实的本土文化做基础,那么你对西方的理解也必然是简单的,重要的是要两条腿走路,任何创造都不是凭空产生的。
梁:说得非常对。我所认识的研究中国哲学、文化的朋友中,知识结构上基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国学的根底强些,还有一种是西学更强些。但不论是那一种,都应该中西贯通,就像安老师这样,这是我们这一代学人应该追求的目标。
来源:国际儒学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