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文明的標誌是國家?爲什麼世界各國的體制五花八門?從部落到國家,是歷史的岔路口。世界各民族開始分道揚鑣,朝著認準的方向往前走。羅馬共和、希臘城邦民主,西周受命於天。和易中天一起回到歷史現場,探尋國家的起源和機密。
公民,是古代希臘人發明的詞,叫『波里德斯』(Polites),意思是『城邦的人』。這就像周代的『國人』,是指『國都里的人』。 不過在古希臘,並不是所有在城邦里生活的都叫公民。奴隸就不是,外邦人也不是。而且,就算同爲公民,權利也不一樣。權利最完整的,僅限於公民中的成年男子,叫『全權公民』。他們才是城邦真正的主人,以及城邦政權的授權人。全權公民加上婦女兒童,就叫『自由公民』。外來移民和被解放的奴隸,則叫『被保護民』。被保護民和婦女兒童,都沒有參政、議政、執政的權利。 顯然,這是一種少數人才能享受的民主。 限制人數是必然的。因爲但凡公民,就有權利和義務。這是公民最重要的特徵。而且有權利,比盡義務更重要。有權利,就什麼都有;沒權利,什麼都談不上。何況一旦享有權利,就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非常自由。 這種資格和待遇,城邦豈肯輕易授人? 成爲希臘公民的首要條件是人身自由,後來的羅馬也一樣。實際上,公民的公,不是公有,而是公共。希臘公民和羅馬公民的財產,全都歸個人所有,是完全徹底的私有制。 而且唯其私有,才能公共。因爲自己有私產,就不必從屬和依附於任何團體、組織、機構和個人,當然自由。 什麼是臣? 奴隸,包括戰俘和罪人。戰俘最早被殺,後來則『男人爲臣,女人爲妾』。他們脖子上拴著繩子,被主人像牲口一樣牽來牽去。個別有技藝的待遇略高,比如跳舞的『舞臣』。也有極個別的成爲牢頭獄霸小頭目,幫奴隸主管理奴隸,比如管農業奴隸的『臣』,管畜牧奴隸的『牧臣』。 這些奴隸中的小頭目,可能是戰敗族群的族長或酋長。他們就是最早的『臣僚』。君臣的臣,就從這裡演變過來。說白了,其實是貴族和官員在君主面前以奴隸自居,就像清代的滿族王公見了皇帝自稱『奴才』。 在古書中,民這個字,往往被解釋爲冥、暝、盲、氓。大約因爲最早的民都是戰俘和奴隸,有的還要被刺瞎眼睛。比如黎民,就是戰敗的九黎族;畜民,就是被商人統治的老奴隸;頑民,則是被周人打敗又冥頑不化的殷商貴族。既然戰敗,自然是『民』。人,才是勝利者和統治者。 在上古,人和民也不平等。最高級的是『大人』,其次是『小人』,最低級的是『萬民』。 後來,奴隸變成平民,也還是被統治者。所謂蟻民、草民、小民、賤民、刁民、屁民,包括順民和良民,都明顯帶有輕蔑和歧視之意。總之,秦漢以前,人比民貴;秦漢以後,官比民高。孟子能說『民爲貴』,實在相當了不起! 臣民,就是『臣服的人』。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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