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亞洲際藝術品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新民涉嫌在進口藝術品、古董、家具過程中,偷逃稅款共計1.2億餘元,李新民及3名公司業務員被控走私普通貨物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公訴機關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李新民於2008年1月至2012年3月間,指使該公司業務員申梅梅、肖磊、楊靜,在諾亞藝術品運輸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以及諾亞洲際藝術品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代理進口藝術品、古董、家具等貨物過程中,採取製作虛假發票低價報關等方法,走私上述物品118票,經北京海關計核,偷逃稅款共計1.2億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諾亞洲際藝術品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諾亞藝術品運輸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李新民、申梅梅、肖磊、楊靜逃避海關監管偷逃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諾亞洲際藝術品進出口(北京)有限公司、諾亞藝術品運輸代理(北京)有限公司、李新民、申梅梅、肖磊、楊靜的刑事責任。(通訊員梁永爽 塗浩) 來源:北京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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