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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新闻| 中医中药
2013-7-22 09:23| 发布者: 延章| 查看: 1390| 评论: 0|来自: 中国中医药报
本报讯(记者王振岭陈振山)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改革将提高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医类诊疗项目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50%。
该省物价局表示,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鼓励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会同卫生、人社等部门制订具体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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