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丛飞通讯员赵一橦许守年)吉林省日前制订了《吉林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各地、各单位通过社会公告、审核申请、临床考核、农民评议、社会公示、专业考试、岗前培训等程序,将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地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方案》明确2003年8月5日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人员;有村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方案》要求,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只允许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和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开具中药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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