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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禁止兒童進入圖書館?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3-8-16 18:22| 發布者: 買櫝還珠| 查看: 1723| 評論: 0|來自: 北京晚報

摘要: 據媒體報導,8月8日,鄭州鄭東新區的鄭州圖書館新館開始試運行,可幾天來不斷有讀者反映,原本安靜的圖書館時常被孩子們騷擾。對此,鄭州圖書館相關負責人表示,從11日起暫不再接待14歲以下孩子入館,等正式開業後, ...
據媒體報導,8月8日,鄭州鄭東新區的鄭州圖書館新館開始試運行,可幾天來不斷有讀者反映,原本安靜的圖書館時常被孩子們騷擾。對此,鄭州圖書館相關負責人表示,從11日起暫不再接待14歲以下孩子入館,等正式開業後,一樓大廳會有一個專門的兒童閱讀區。圖書館應不應該讓孩子進一時引起了很大爭議…… 
  何必苛求『矯情的安靜』
  司馬童
  『如果有天堂,天堂應該是圖書館的模樣。』這是前阿根廷國家圖書館館長、著名詩人博爾赫斯的一句經典詩句。因此,努力把圖書館打造成一個『讀者的天堂』,應是從事這項事業所有工作者的一種奮鬥目標。然而,看罷鄭州圖書館新館試運行之後流露的『怨言』,以及迅速作出的『限客』措施,我真的想說:圖書館何必苛求『矯情的安靜』。
  對於鄭州圖書館新館試運行出現的嘈雜『盛況』,筆者當然相信絕無虛報。至於孩子們的『喧賓奪主』,或是圖書館的『不堪重負』等『亂象』,我卻覺得需要站在不同角度,一分爲二地進行分析判斷。譬如,一來新館初開,瞧新鮮、湊熱鬧的市民肯定不少,暫時的人聲鼎沸、秩序失控等在所難免;二來,時值學生放暑假,且全國許多地方的天氣正在經歷『燒烤模式』,又能看書、又可蹭涼的圖書館,無疑會成避暑消閒的首選之地。圖書館方面若能換位思考到這些因素,非但有助於控制自己的埋怨情緒,更不會『當機立斷』地將14歲以下孩子拒之門外。
  正是緣於以上的『特殊原因』,在鄭州圖書館新館試運行的日子裡,出現個別兒童在館內撒尿或撕書的現象,我以爲同樣需要以一種寬容諒解的心態,多檢討自身的『準備不足』,少計較孩子的『不守規矩』。一些讀者向館方反映安靜空間被孩子們騷擾,最好也要給予耐心解釋與開導,而不是以爲找到了理直氣壯的『驅客』藉口,迫不及待地採取有效『行動』。
  從鄭州圖書館新館試運行苛求『矯情的安靜』,筆者自然而然地聯想到了爆紅於2011年的一則微博熱帖:『據說杭州圖書館對所有讀者免費開放,因此也有了乞丐和拾荒者進門閱覽,圖書館對他們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乾淨再閱讀,有讀者無法接受,於是找到褚樹青館長,說允許乞丐和拾荒者進圖書館是對其他讀者的不尊重,褚回答:我無權拒絕他們入內讀書,但您有權利選擇離開。』對照褚樹青館長那番滿溢溫情的待客之言,不知有些總拿『手電筒』照人的地方,會有如何的感想?
  圖書館何必苛求『矯情的安靜』,並不是說家長的管束、孩子的自律,都是可有可無的東西。而是講,一事當前,最好不要『把方便留給自己,將責難丟給別人』。就事論事地來說,又是高溫酷暑,又是新館剛開,鄭州圖書館就算要苛求『矯情的安靜』,亦當『以人爲本』地緩一緩再行。
  安旭紅 攝 D141
  無奈的次優選擇
  楊燕明
  圖書館拒絕14歲以下的兒童進入,一時間爭議四起。支持者認爲『圖書館並非遊樂場』,孩子不是來閱讀的就不該進入,以免影響他人閱讀;反對者則認爲圖書館應該是天堂模樣,不該拒絕任何人的進入,如果你看不下去,你可以選擇離開。在我看來,這二者其實是並行不悖的,畢竟,圖書館的確應該平等地允許每一個人進入,但這些人應該有一個共同點,即『閱讀者』,如果來的人不是爲了閱讀,而是爲了打鬧,『天堂』也是應該拒絕這類人群的。
  不過,實事求是地來說,圖書館明文規定拒絕14歲以下少年兒童進入,卻又有因噎廢食之嫌,畢竟,不是每一個14歲以下的少年兒童都只會打打鬧鬧,這意味著,『一刀切』的做法,其實是會『傷及無辜』的。雖然還將開設『兒童閱讀區』,但也無法掩飾這政策背後的『不合理因子』。如果僅僅因爲部分孩子打鬧就拒絕所有的孩子進入,這樣的邏輯,只要仔細考慮一番,便知道有多麼不合理了。
  只能說,就眼下而言,似乎沒有比這更好的做法了,畢竟,當孩子的打鬧對其他人的閱讀帶來干擾時,就已經超越了社會共識的底線了。換言之,圖書館拒絕兒童進入,不過是眼下最爲無奈的次優選擇。畢竟,如果不拒絕打鬧的孩子進入,那麼其他人的閱讀權利將被侵占,這是對他人權利的一種侵害。儘管圖書館是一個公共空間,且公共空間的任何行爲都是自由的,但前提是不能影響他人。就如同公共場合禁止大聲喧譁、禁止吸菸一樣,圖書館的打鬧,從來都是該被禁止的。
  不過在鄭州圖書館這事上,卻有一個很尷尬的現實,即這些孩子不是自己來的,而是父母帶來的。這意味著,在孩子打鬧的時候,父母是沒有約束好的,這折射出素質教育的缺失。『養不教父之過』的道理人盡皆知,當孩子在圖書館這樣的公共場合打鬧時,的確應讓他們的父母承擔責任,畢竟,他們才是孩子的監護人,理應對孩子的行爲負責。從這個角度來闡釋,眼下最急需加強的,仍是素質教育,讓每一個父母和每一個孩子都知道公共場合的行爲準則、圖書館的行爲準則,唯有如此,公共場合的大門,才敢放心爲每一個人敞開。D141
  別怪熊孩子
  張立美
  圖書館淪爲『兒童樂園』,犯錯的確實是那群玩耍打鬧的熊孩子。但是,以此把責任歸咎於熊孩子,並不公平。對於十幾歲的孩子來說,玩耍是他們的天性,只不過他們在圖書館裡玩耍打鬧,選錯了地方。另一方面,大多數兒童是在父母陪同下前往圖書館,並不是一個人獨立前往,那麼父母就有責任和義務約束孩子在圖書館之內的一切行爲,制止孩子的一些不當行爲,而不是一句簡單的管不了就擺脫一切責任。換言之,兒童在圖書館裡喧譁,犯錯的是熊孩子,但負責任的應當是大人。孩子不懂事,大人不能不懂事。實際上一些私人創辦的社區兒童圖書室運營非常好,在開放期間,孩子們都在安心讀書,沒有一個兒童打鬧喧譁,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家長管教得好,引導得好,在孩子進入圖書館之前就會告訴和提醒孩子們該幹什麼,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
  從根源上講,圖書館淪爲『兒童樂園』,主要在於一些家長帶孩子去圖書館不是爲了閱讀,也不是爲了長知識,而是附庸風雅,隨大流,把圖書館當成避暑勝地,蹭空調,乃至把圖書館當成免費的托兒所。所以,他們對於孩子在圖書館裡有沒有看書並不關心。實際上真正去看書的孩子根本沒有時間打鬧、玩耍、喧譁,而是安安靜靜、認認真真地在看書,看看各地新華書店裡每天蹭書的兒童就很能說明問題。
  爲了保障圖書館應有的安寧,讓大多數人能夠靜下心來讀書,對於一些影響他人閱讀的打鬧等行爲,有必要制止,不能縱容。但是,簡單粗暴地勸說、禁止兒童玩耍或者驅逐屢教不改的熊孩子只是治標之策。治本之策是,一方面學校和家長加強孩子們的社會禮儀教育,另一方面,圖書館實行分級管理,建設兒童圖書館,或者按照年齡段的不同,設立多個年齡段的兒童閱讀區,讓他們在打鬧、玩耍中閱讀。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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