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東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月28日發出通知,嚴格膠囊劑藥品及相關產品質量管理。自5月1日起,藥用明膠、藥用膠囊和膠囊劑藥品必須逐品種、逐批次嚴格檢驗。5月31日前,對4月30日前生產或已上市銷售的膠囊劑藥品逐品種、逐批次進行鉻限量檢查,並向社會公告檢驗結果。 通知要求,藥用明膠、藥用膠囊和膠囊劑藥品每批產品出廠銷售前必須按【中國藥典】(2010年版)標準進行全項檢驗;膠囊劑保健食品每批產品出廠銷售前要按照產品質量安全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相關生產企業必須配備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檢驗儀器設備和檢驗人員。10月1日起,所有檢驗項目將不得再進行委託檢驗。 國家藥監局4月27日再次公布抽檢結果,標示為桂林市維威製藥有限公司、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製藥有限公司、通化方大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馬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愷威藥業有限公司、通化頤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羅邦藥業有限公司、吉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10個品種的部分批次藥用膠囊的鉻含量嚴重超出國家藥典標準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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