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心)5月8日,衛生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今年8月1日起施行,這標誌着我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正式進入分級管理階段。 【辦法】重點規定了四項內容:一是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制度。以安全性、有效性、細菌耐藥情況和價格因素等4個方面作為分級管理的基本原則,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級管理。二是明確了醫療機構抗菌藥物遴選、採購、臨床使用、監測和預警、干預與退出全流程工作機制。衛生部、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國家級和省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三是加大對不合理用藥現象的干預力度,建立細菌耐藥預警機制。醫療機構要及時掌握本機構及臨床各專業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對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及時有效干預。四是明確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是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監督檢查的主體。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排名、公布和誡勉談話制度,將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考核指標體系。D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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