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被處以10萬元罰款,停業整頓1個月;將相應執法人員調離迪慶州旅遊執法支隊;涉事導遊吊銷相應證件――雲南『香格裏拉旅遊亂象』貌似得到了一個圓滿的結局,但是,這個處罰決定顯然無法為旅遊行業長期以來的亂象叢生作結。
今年8月14日,迪慶香格裏拉中青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委派迪慶卡瓦格博旅行社導遊張濤從麗江古城接待前往香格裏拉散客拼團39人,團隊行至離虎跳峽10公裏左右路段,導遊張濤收取藏民家訪費用100元/人,當時有3人沒有交,導遊將他們攆下車。被攆遊客向麗江市旅遊局進行了投訴,該局做出了投訴處理:團款全額退還並賠償團款違約金。 事實上,香格裏拉旅遊亂象並非個例。今年7月,『北京旅遊大巴導遊持刀威脅遊客』曾備受輿論矚目,而今年年初的三亞『宰客門』(3個普通菜要價4000元,一條魚價值6000元)也是鬧得沸沸揚揚,差點令遊客對三亞旅遊失去信心。 為何亂象屢屢發生,而且經常發生在著名景點?一方面是由於這些景點的人流量大,旅遊從業者存在『店大欺客』的行為慣性;另一方面,旅遊業的產業鏈延伸很長,涉及吃、住、行、游、購、娛六大環節,而每一個環節都潛藏着巨大的利益誘惑。近年來,零負團費、強迫購物、景區門票亂漲價等問題可謂層出不窮,莫名其妙被拼團、遊玩到某個景點就被告知要多收費、景區消費高得離譜…… 值得一提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保護旅遊者權益被認為是該法的亮點。有法可依,為遏制旅遊亂象創造了有利條件。但是關鍵還在於實行旅遊綜合治理,推進旅遊綜合執法,建立健全一站式旅遊投訴處理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像此次雲南『香格裏拉旅遊亂象』的處理就是一個表率,及時接待投訴、及時處罰相關旅行社,只有官方的及時介入才能有效杜絕層出不窮的旅遊亂象。(新戈) 來源:北方新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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