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省以地方法規叫停『洋地名』,規定『包括賓館(酒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建築物及居民住宅區在內』,一律禁止使用外國人名和外國地名作地名。禁令一出,馬上引發熱議。
『洋地名』當然泥沙俱下、魚龍混雜,有些是因地制宜的活學妙用,有些則是矯揉造作的附庸風雅;有些事涉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場所,有些則是個人(組織)具有完整產權的私產命名;有些經過長期使用已經約定俗成,有些則如『一夜東風來,萬樹梨花開』般突然泛濫成災。面對情況複雜的 『洋地名』,『一刀切』地明令禁止,無論從法理上,還是從現實可操作性上,都值得商榷。 不過,寬容不等於縱容,開放不等於不設防。當樓盤冠上 『威尼斯』『維也納』就能魚躍龍門追捧者眾,當服飾綴上洋商標就能腰杆筆挺底氣十足,當年過半百的家庭主婦也非要取名『洛麗塔』,那麼背後的價值取向就確實病了。 『崇洋媚外』的價值觀,是市場力量、教育模式、社會輿論等多方合力的結果。這邊,商業廣告撲面而來的崇洋之風,其潛移默化的影響力不容小覷。那邊,在校園,有多少學校的教學安排裏,語文得到像英語一樣的重視?如果凡此種種都得不到規範糾偏,僅憑一紙禁令就想叫停『洋地名』,只怕是揚湯止沸。 不同的文化,是人類基於不同的地理條件、歷史傳承而實踐調適的結晶,很難區分高低優劣。中國地名的命名,蘊含着豐富的歷史信息和審美意趣,是一筆寶貴的文化財富。每當旅行於遼闊的國土,筆者都為一個個或雋永典雅,或樸實通俗的地名靈思萬裏、心醉神迷,那是一種滲透血液的溫暖情感。如果這樣的『溫情與敬意』遍植於民族的心靈,我們還用得着法規來禁止『洋地名』嗎?(封壽炎) 來源:解放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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