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一度盛行於電影界的廣告植入風潮,正向文學領域蔓延。尤其是一些寫當代都市題材的小說家,在作品裏植入廣告的現象已經比較普遍。一般而言,植入廣告收入的高低視作家名氣而定,對於有些一線作家,品牌商一般只要求在作品裏『塗幾筆』,便可有百萬元的收入。
在注意力經濟時代,廣告推銷作為一種市場化行為,有助於吸引老百姓的眼球,提高公眾的消費欲望,增強品牌的社會認同。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商家在廣告投放上不惜血本。不論是贊助冠名,還是影視劇中的廣告植入,抑或是文學作品中的『隱性廣告』,當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在當代都市題材的小說裏,有的作家『醉翁之意不在酒』,表面上是在描繪虛擬世界中人們的消費偏好和文化品位,實質上是在為商品搖旗吶喊。相比於電影廣告植入,小說廣告植入更容易,動動筆頭就可以完成一次廣告推銷。受利益驅動,一些作家不惜『為植入而植入』。有的作品明明和小龍蝦無關,卻偏要變着法子讓主人公吃小龍蝦;有的奢侈品品牌明明不適合主人公穿戴,卻偏要強加在主人公身上。 在小說所塑造的虛擬世界中,主人公和各色人等的消費行為,不可避免地打上時代烙印。讀者要深刻理解故事脈絡和現實寓意,就必須沉下心來『深閱讀』,感受主人公的悲歡離合,關注各色人等的衣食住行――文學作品源於現實,又超越現實,這似乎成為廣告植入的切入點。 在消費社會,老百姓不僅在意商品的使用價值,也關注商品的符號價值;表現性、競爭性的符號消費,正在深刻地影響着人們的日常生活。文學作品的廣告植入,就是通過『鏡中我』的消費,給讀者傳遞出潛在的符號信息:既然主人公都那麼愛吃小龍蝦、愛穿戴某品牌奢侈品,讀者自然也會『愛屋及烏』。 商家的『用心良苦』、作家的『隔山打牛』、讀者的『心領神會』,共同製作了一塊利益蛋糕。伴隨着商品化進程,文學作品廣告植入很難說不是一種必然。商家的逐利邏輯、作家的名人效應,通過文學作品這一載體實現了利益勾兌和社會交換。看似皆大歡喜的結局,卻潛伏着危機。 當下,不少作家面臨着生存困境,廣告植入似乎為他們開闢了一條『生財之道』。只不過,真誠是文學作品的第一要義,自己相信才能說服別人,感動自己才能感動別人。從這個角度上說,文學作品廣告植入一定要適度,一旦過於泛濫,讀者稀缺的注意力也會被分散,最終難免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楊朝清 來源:中國文化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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