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風貌建築該如何保護?上海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專家委員會委員阮儀三教授說:『上海在保護歷史民居方面,有些保護是掏空式的做法,保護對象成了偽歷史建築,這種案例並不可取』。他建議,『保護歷史民居建築要立法。我們現在只有文物保護法,而沒有歷史建築保護法;動拆遷有補償費,而保護歷史文化建築卻沒有任何補償,希望在動用社會資金的基礎上,政府也要有補貼資金,比如做好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讓歷史文化建築保護真正有法可依。
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同濟大學副校長伍江教授則建議,歷史文化風貌保護需要在法律上加緊完善,按照上海的保護條例,風貌區一定是一個街坊以上,沒有單個街坊的,但現在還有許多散落在外圍的獨立街坊。法律也應該保護這些單街坊,所以要進一步完善保護條例。在土地批租中將保護要求前置,在批租前就明確,並計入到土地批租的總價值里,一起捆綁出讓,不要強調淨地出讓,而是要強調帶保護要求的出讓,不要等到開發了再向開發商提保護要求,這就晚了。 來源:文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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