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徐雪莉)1月10日,在全國中醫藥工作會議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評選出的2011年152家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主席台的領導爲受表彰單位授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命名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決定】中指出,經自我評估、所在地區人民政府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同意等多項程序,13個地市級以上地區被命名爲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地市級以上地區)。139個縣(市、區)被命名爲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其中,北京市通州區等91個縣(市、區)爲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天津市河西區等48個市轄區爲全國社區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單位榮譽稱號自發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要求獲表彰地區認真總結經驗,鞏固創建成果,不斷探索中醫藥在基層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機制,提高建設水平與質量,爲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基層中醫藥服務發展做出新貢獻。 各相關地區要制定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的5年工作規劃,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經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後實施。各有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先進單位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注重推廣先進單位的經驗,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以點帶面,推動農村和社區中醫藥服務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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