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寫成『沭浴』,荀子竟讀紙質書,韓愈只活了15年……據媒體報道,近日鄭州一位老師因在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語文教材中發現了多處錯誤和值得商榷之處,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因語文課本出錯,一位老師將涉事銷售商和出版商告上了法庭,這對教材出版發行起到了警示作用。也許有人認為這名老師有些小題大做。殊不知,教材出錯,危害甚大。對於教師來講,給教學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於學生來說,則是在誤人子弟。因此,教師以個人名義起訴出版社,將涉嫌製售『問題教材』的出版社和書店告上法庭,理應得到理解和支持。 問題是,教材出錯並非個案。時下,教材出錯的新聞頻頻見諸報端,大大降低了教材的權威性與公信力。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曾作出規定,教材差錯率不得超過萬分之一。但差錯率往往被認為是錯別字和標點的差錯,而不是內容的失真。一些中小學教材中出現的錯誤,往往是些不該出現的低級錯誤。例如,北京市組織編寫的九年義務教育初中地理教材,把陝西、甘肅劃歸於『華北』地區。 事實上,教材是不該出錯的,更不應該出現常識性錯誤。教材的影響面廣,是關係到億萬青少年知識教育、人生觀教育和素質教育的百年大計。因此,除了要讓『粗製濫造』者為教材出錯埋單、付出成本外,有關部門應完善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糾錯、監督機制,重點是要建立外審和試用制度,即教材在正式出版之前,應廣泛聽取教師及學生的意見,及時糾錯,不能『關起門來』編教材。 更重要的是,教師不要迷信教材的權威性,要具備懷疑精神,及時發現教材中的錯誤,在編寫、審定、出版等環節之後,守好教材的最後一道防線,堅決不讓失真的教材貽誤學生。 來源:中國文化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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