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開的【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宣傳貫徹座談會上,國家版權局政策法制司司長王自強透露,當前,國內80%以上的教科書匯編者,未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其稱,『這還是保守估計』。
據悉,2001年,我國【著作權法】就引入了教科書法定許可制度,即『先使用後付酬』。 但缺乏明確的稿酬支付標準,一直是其重要桎梏因素。目前,我國共有85家具有教科書出版資質的出版社,但除了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之外,其餘出版社的稿酬支付狀況並不理想。今年9月,國家版權局局務會議通過了【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規定教科書使用文字作品稿酬標準為每千字300元,並於12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的實施,意味着教科書使用作品付酬將有章可循。(實習生蘇孟迪 記者王夢婕)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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