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檔案館15日公布了日本戰犯永富博之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據永富博之1955年2月筆供,他1916年出生於日本熊本縣,1938年在中國江蘇省吳江縣任華中派遣軍宣撫班班員。1945年8月日軍投降後投靠國民黨閻錫山部。1949年在山西被俘收容,1950年12月9日被逮捕。 重要罪行有: 『我由日本侵略中國以來,直到日本戰敗爲止,將所犯罪惡作一計算來看:由我親手直接殺害的中國人共計61人』。我命令而殺害的總人數爲166名;奉命而下令慘殺者41人。 『對婦女的強姦罪惡7件(其中有夫之婦爲5名,姑娘2名);設置安慰所而供日軍及保安隊員的獸慾罪惡爲3件,12名婦女;我姦污的中國婦女爲18名(安慰所婦女5名,飯店女招待4名,私娼8名,使女1名)』。 來源:瀋陽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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