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胡 彬)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推進社會辦醫發展中醫藥服務的通知】(全文詳見第三版),要求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將在社會辦醫中發展中醫藥服務,納入中醫藥事業發展總體布局中統籌推進,使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成爲中醫醫療服務體系特別是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 通知明確鼓勵社會力量優先舉辦婦科、兒科、骨傷、肛腸等非營利性中醫專科醫院,發展中醫特色的康復醫院、護理院,支持提供中醫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務。鼓勵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引導向規模化、多層次方向發展。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建立公開、透明、平等、規範的准入制度。鼓勵爲申辦醫療機構相關手續提供一站式服務,加快辦理審批手續,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通知提出,發揮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服務和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按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同等待遇獲得政府補償。 通知明確,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一併納入能力提升支持範圍,在相關項目評審等方面給予同等對待。落實醫師多點執業政策,推進和規範中醫類別醫師多點執業。鼓勵探索公立中醫醫院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加強業務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體途徑,並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人才交流與技術合作。 通知還要求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加強監管,規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執業行爲,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統一的醫療質量控制與評價範圍。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杜絕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建立『黑名單』制度。推動行業自律和醫德醫風建設。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選擇部分地區開展社會辦中醫試點工作,力爭在理念、管理和政策上有所創新和突破,打造一批中醫藥文化氛圍突出、提供中醫醫療、養生、康復、預防保健服務爲主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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