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中醫醫療資源配置,大力推進社會辦中醫 •提高業務收入中中醫藥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例 •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中藥製劑等非藥物診療技術範圍 •建立由國家、區域和基層三個層次構成的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 本報訊 (記者趙維婷)11月24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發佈【關於同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全文詳見第三版),將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納入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總體部署統籌安排,全面推開縣級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加快推進城市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充分發揮中醫藥(含民族醫藥)優勢,更好地服務百姓健康。 【意見】明確了公立中醫醫院改革的總體要求為堅持公立中醫醫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以中醫為主的辦院方向,堅持中醫特色,充分考慮中醫醫院和中醫藥服務特點,實行差別化的中醫藥改革政策措施,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堅持探索創新,鼓勵地方發揚首創精神,突破政策障礙,建立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和學術特點的體制機制。 【意見】提出了五方面推進措施,包括優化中醫醫療資源配置,大力推進社會辦中醫。每個地市級區域至少設置1個市辦中醫醫院,每個縣級區域設置1個縣辦中醫醫院。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張配置公立中醫醫院床位。鼓勵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診所,鼓勵探索公立中醫醫院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加強業務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體途徑,並探索開展人才交流與技術合作。 建立公立中醫醫院運行新機制。改變和優化公立中醫醫院收入結構,鼓勵和規範中藥飲片使用,加快理順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切實落實政府投入責任。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辦法,提高業務收入中中醫藥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例。進一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研究制定有利於公立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補助辦法。 落實醫保對中醫藥服務的鼓勵政策。逐步擴大中醫藥報銷範圍,探索鼓勵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醫保支付政策。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中藥製劑、針灸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範圍,適當提高新農合中醫藥報銷比例。通過區分中醫醫院類型、級別等,協調醫保部門確定醫保付費總額控制指標和中醫醫院醫療服務支付標準。在確定單病種付費標準時,實現『同區域、同級別(醫院)、同病種、同費用』。 統籌推進管理體制、人事薪酬等改革。改革公立中醫醫院管理體制,建立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以中醫藥特色優勢為指標的考核評價機制。 加強公立中醫醫院服務能力建設,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加強中醫服務能力建設,積極推動公立中醫醫院參與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建立由國家、區域中醫診療中心(重點專科)和基層中醫專科專病三個層次構成的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在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不健全、能力較弱的地區,要對中醫醫院區別對待,將中醫醫院中醫門診診療服務納入首診範圍,充分發揮中醫醫院的服務能力,滿足人民群眾首診看中醫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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