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魏 敏)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出通知對2014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培養對象進行考核,通過培養對象的專題報告水平、平時表現及遊學輪轉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並於2016年1月25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由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考核,組織召開培養對象專題報告會,每個培養對象利用15~20分鐘時間進行專題報告匯報;邀請3名以上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中藥專家組成專家組,通過聽取專題報告、查閱原始學習資料等方式,根據【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年度考核表】進行評分;根據培養對象考核結果,填寫【2014年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年度考核情況匯總表】,並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於2014年啟動,項目爲期5年,旨在培養一批熱愛中醫藥事業、理論功底紮實、實踐經驗豐富、技能精湛的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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