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周蔓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日前就2016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發出公布通知,包含1016項年度項目,165項備案項目,分爲知識技能類、學習提高類、前沿進展類三個類別。 通知要求,各主辦單位要根據項目類別,確定相應的培訓對象,提高項目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舉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要確保師資水平,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實施、學分證書的領取與規範管理;學分證書不得買賣,不能以任何與學分證書有關的名義收取相關費用。要嚴格按照實際參加培訓且考核合格的學員人數頒發學分證書。 通知指出,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直報單位要加強對承辦單位實施過程的管理,對本省(區、市)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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