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丁 洋)日前,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發函,決定新增上海市、浙江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綜合醫改試點。此前,江蘇、安徽、福建、青海4省作為首批試點,在公立醫院改革、分級診療等方面探路,目前,我國綜合醫改試點已達11個。 通知要求,新增試點省份建立健全醫改組織領導體制和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建立醫療、醫保、醫藥統一的管理體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率先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加快形成符合實際、可推廣、可複製的改革經驗和模式,推動醫改工作從試點探索、單項突破逐步轉向系統配套、全面推進。 通知要求新增試點省份要充分借鑑首批試點省的改革經驗,聚焦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集中力量攻堅突破。強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整體配套推進醫改試點,充分發揮各項改革政策的疊加效應。注重頂層設計與基層首創相結合,對於國家層面明確的綜合醫改重點任務要堅決推進,並在全省(區、市)範圍內推廣;可選擇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積累經驗後逐步推開,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推進。 通知強調,省級人民政府要對綜合醫改試點負主要責任,儘快在全省啟動部署綜合醫改試點工作,並將醫改納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提高綜合醫改方案執行力。國務院醫改辦將密切跟蹤試點工作進展,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建立與試點省份上下貫通、與相關部門橫向聯動的督察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醫改諮詢專家的作用,及時總結推廣改革經驗做法,指導地方研究解決試點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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