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丁 洋)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等9部門制定了【關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決定自2016年7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爲期1年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分爲工作部署、集中整治、總結評估3個階段,爲期1年。【行動方案】要求,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院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人民檢察院對傷醫案件及時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判,對於社會影響惡劣的,依法從嚴懲處,判決結果依法公開。組織開展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全國醫療機構安全大檢查。嚴格執行【刑法修正案(九)】,使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法治化、常態化。 爲部署落實【行動方案】,7月8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4部門聯合召開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視頻會議。會上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集中開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形成強大聲勢。各地要對社會影響大、後果嚴重的案件進行逐件督辦,逐件通報。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等出席會議並講話,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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