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明确“中西医并重”为新时期卫生工作基本方针,确立了中医药在我国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关心和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心重视中医药工作 文化教育交流,贵在心灵沟通。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中澳两国虽然历史文化不同,但多年来两国在人文领域相互借鉴和交流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深入研究和科学总结中医药学对丰富世界医学事业、推进生命科学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摘自2010年6月20日,习近平出席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中医孔子学院授牌仪式时的讲话 中方重视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要作用,愿继续加强双方合作,促进中西医结合及中医药在海外发展,推动更多中国生产的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共同帮助非洲国家开展疾病防治和卫生体系建设,为促进全球卫生事业、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摘自2013年8月20日,习近平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时的讲话 60年来,中国中医科学院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在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以屠呦呦研究员为代表的一代代中医人才,辛勤耕耘,屡建功勋,为发展中医药事业、造福人类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希望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增强民族自信,勇攀医学高峰,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在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 ——摘自2015年12月22日,习近平致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的贺信 广大中医药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勇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任,适应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趋势,坚持中西医并重,突出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借助现代技术,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取得新进展,在深入推进医改中发挥更大作用,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升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发展,在发展中服务人民,为丰富祖国医学宝库、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摘自2015年12月22日,李克强对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的批示 江西把中医药作为发展的一个着力点,是很正确的,也是很有前景的。中医药在世界上地位越来越重要,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瑰宝,是5000多年文明的结晶,一定要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所有制药企业都要增强质量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为推进全民健康多作贡献。 ——摘自2016年2月3日,习近平考察江中药谷时的讲话 20周年 中医药华彩大事记 ◆1996年12月9日 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于1996年12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 ◆1997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发布,将“中西医并重”列为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之一。 ◆2003年4月中旬 卫生部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向全国推荐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的《非典型肺炎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试行)》。 ◆2003年5月8日 国务院副总理兼卫生部部长、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总指挥吴仪与在京的16位知名中医药专家座谈,强调中医是抗击非典型肺炎的一支重要力量。 ◆2003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颁布。 ◆2004年 国家首次大规模中医药免费治疗艾滋病项目启动。 ◆2005年7月 “973计划”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启动。 ◆2006年2月 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11个重点领域的68个优先主题中,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列为人口与健康领域的优先主题。 ◆2007年 “中西医并重”及“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写入十七大报告。将发展中医药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2008年11月 世界卫生组织首届传统医学大会在北京举办,通过《北京宣言》。大会期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6部门还主办大型“中国中医药展”。 ◆2009年4月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再次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的基本方针。 ◆2009年6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在北京召开国医大师表彰暨座谈会,表彰首届30位“国医大师”。 ◆2010年11月 中医针灸正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11年3月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颁布,首次将中医药单列一节。 ◆2011年6月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 ◆2013年10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列为第4项主要任务。要求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 ◆2014年4月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为更好地融中医药工作于卫生计生大局,从管理体制上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中西医并重和协调发展落到实处。 ◆2014年4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出改革的总体思路。 ◆2014年6月 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 ◆2015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药材资源保护和中药材产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药材保护和发展的国家级规划。 ◆2015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规划》根据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现状,提出了2020年发展目标: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我国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5年10月5日 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青蒿素研究开发中心主任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贺信指出,屠呦呦获奖“是中国科技繁荣进步的体现,是中医药对人类健康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体现”。 ◆2015年12月22日 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 ◆2016年2月 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是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20周年 中医药成绩单 “中西医并重”方针的由来 建国初期:“团结中西医”基本方针 1950年8月卫生部召开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会议一致同意以“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为新中国卫生工作的三大方针。 新时期:“中西医并重”基本方针 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中医药工作,明确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正确处理好中医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建设,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作用与优势。 1991年,全国人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卫生事业发展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1991年10月18日,国际传统医药大会明确,中西医并重是中国政府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继承发展中医药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政策。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我国卫生工作要“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进步、为人民健康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积极发展卫生保健事业,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发布,“中西医并重”被列为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之一。(中国中医药报记者周蔓仪 实习记者秦宇龙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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