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 甦)爲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營造名醫輩出的良好氛圍,激勵廣大中醫藥工作者不忘初心、繼續前進,經中央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印發【[wiki]關於評選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的通知[/wiki]】,正式啟動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評選表彰工作。 國醫大師評選表彰活動已開展兩屆,共評選表彰了60名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評選表彰是首次開展。本次評選將在全國衛生計生和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等機構從事臨床工作的中醫藥人員範圍內,評出30名國醫大師和100名全國名中醫,授予相應榮譽稱號,頒發獎章、證書,國醫大師享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待遇。 評選擬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產生68名國醫大師候選人,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的推薦名額均應含1名民族醫。30名國醫大師中至少含民族醫2名。推薦人選應爲省級名中醫或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從事中醫臨床或炮製、鑑定等中藥臨床使用相關工作50年以上,具有主任醫師、主任藥師或同等專業技術職務,爲發展中醫藥事業作出傑出貢獻,在全行業有重大影響,在群眾中享有很高聲譽。全國名中醫候選人112名,應爲省級名中醫、省級以上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或全國優秀中醫臨床人才,從事中醫臨床或炮製、鑑定等中藥臨床使用相關工作35年以上,仍堅持臨床工作,經驗豐富,技術精湛;具有主任醫師、主任藥師或同等專業技術職務;中醫藥理論造詣較爲深厚,學術成果豐碩,學術經驗豐富,在傳承學術、培養繼承人方面有顯著成效;爲發展中醫藥事業作出突出貢獻,在全行業有較大影響,在群眾中享有良好聲譽等。 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候選人推薦工作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注重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採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方式進行,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廣泛徵求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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