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黃 蓓 劉 甦)12月25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解讀了中醫藥法頒布的背景和意義,並就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王國強表示,中醫藥法用法律的方式將黨和國家發展中醫藥的方針政策固定下來,體現了人民群眾對於中醫藥的期盼和要求,對於中醫藥行業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立得住、行得通、切實管用』 王國強表示,出台一部立得住、行得通、切實管用的中醫藥法是中醫藥行業的夙願。中醫藥法作為第一部全面、系統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綜合性法律,在法律的制定過程中,參與起草、修改的二十幾個部門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反覆論證、深入調研,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用『工匠精神』對每一項條款、每一個詞語『精雕細琢』,力求完善、全面。中醫藥法凝聚了社會各界的共識和智慧,內容全面豐富,在具體制度設計中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體現了中醫藥自身特點,符合行業和民眾期盼,符合中醫藥發展實際,具有很強的指導性、規範性和實用性。中醫藥法以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藥為宗旨,着眼繼承和弘揚中醫藥,強化政策支持與保障,堅持規範與扶持並重,注重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制約中醫藥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有利於促進中醫藥的繼承和發展,有利於建設中國特色醫藥衛生制度、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有利於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經濟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有利於保持我國作為傳統醫藥大國在世界傳統醫藥發展中的領先地位。 王國強表示,將着力做好中醫藥法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工作,制定中醫藥法配套規章及制度,嚴格執法,確保法律落地生根,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切實把中醫藥這一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繼承好、發展好、利用好,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設健康中國、實現中國夢作出應有貢獻。 壯大基層隊伍 強化服務監管 針對公眾關注度較高的民間中醫和中醫診所備案制問題,王國強表示,民間中醫從業人員絕大多數具備一定的臨床技能和經驗,為基層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醫藥服務,但現有醫師資格考試難以評價其真實水平。中醫藥法根據民間中醫從業人員主要是師承、家傳等培養方式的實際,在充分考慮醫療安全風險的基礎上,對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開闢了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的新途徑。同時考慮到獲得合法執業資格的民間中醫主要在診所執業,而且中醫診所主要是醫師坐堂望聞問切、服務簡便,根據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將中醫診所由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改變了一直以來以行政審批方式管理中醫診所的模式。這對於進一步促進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壯大基層中醫藥服務隊伍,方便人民群眾就醫具有重要的意義。 王國強介紹,為預防和控制醫療安全風險,中醫藥法在強化中醫藥服務監管方面也作了安排。一是將根據中醫藥法的規定,制定針對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分類考核辦法,注重對其實踐技能和效果的考核;二是制定中醫診所備案管理的具體辦法,要求經備案的中醫診所不得開展備案的診療範圍以外的醫療活動,以限制診療範圍的措施來降低醫療安全風險;三是對日常監管提出具體要求,加強對中醫藥服務的監督檢查。 2013年,中醫藥法草案被列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並於2014年7月到8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5年12月2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對中醫藥法草案進行首次審議,歷經三次審議,中醫藥法正式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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