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wiki]》发布了。距已故中医学家董建华院士等全国人大代表首次提出中医药立法议案,已逾33年。此刻,这部承载几代中医药人太多期待的法律终于抵达。这部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的中医药法发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高度重视的体现,更是自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关注人民健康福祉的重大举措。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行业的立法,关乎其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准确定位,更与该行业解决现实问题和明确发展方向息息相关。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与此不相匹配的是,中医药法制建设长期滞后。尽管国家制定实施《[wiki]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wiki]》等一系列方针政策,但仍然难以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效法律保障。中医药法的出台,把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人民群众对于中医药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让国粹发展有国法来保障,在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国内国际影响。 中医药法为中医药继承创新和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定该法目的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可见,本法以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为宗旨,着眼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坚持规范与扶持并重,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立法,强化政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推进落实中西医并重,建设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通过立法,进一步释放中医药活力潜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在建设健康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独特优势,及其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立法,让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的理念深入社会各界,真正树立起中医药的文化自信,有利于保持我国作为传统医药大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中医药法内容全面丰富,系统体现了中医药特点。其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顺应行业和民众期盼,符合中医药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从无到有,从初具雏形到走向成熟,中医药法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智慧,出台前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大到框架结构小到遣词用句,背后皆有反复论证。九章六十三条,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处处体现中医药自身特点,让中医药特色优势得以充分保持和发扬,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前影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如同新刷出的起跑线,中医药法给予中医药人更新更高的起点,也鼓舞每位中医药人为人民健康福祉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力亦在于实施。有法可依的开端值得欢欣鼓舞,法贵在行更是我们的职责。“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中医药法如果不能成为人人自觉奉行的行业指南,不能助推形成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其意义恐怕要大打折扣。因此,我们要做好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及制度,严格执法,确保法律落地生根,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我们应抓住中医药法出台这一机遇,认真思考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现实问题,把中医药法的原则精神化作服务人民健康的不竭动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方能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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