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當選全國人大代表,至今已近10個年頭。人們常說:『人大代表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十年來的履職過程,我對這句話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代表體現的是一種責任,榮譽體現的是一種義務。如何看待這二者關係,那就是有責任把人民的願望、人民的訴求如實地反映上來,有義務把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認真地宣傳貫徹下去。 作為一名連任的全國人大代表,連續履職第十一屆、十二屆人大代表期間,我結合自身工作,為中醫藥發展積極建言獻策,在中醫藥立法、醫療改革、中藥現代化發展、大中藥健康產業培育、中藥知識產權保護、中藥資源納入國家戰略管理與建設等方面,向全國人大及國家有關部門提出議案、建議50餘項。由我領銜提出的『扶持促進中藥大健康產業發展』建議得到採納,國務院相繼出台了【[wiki]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wiki]】和【[wiki]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wiki]】,該產業蓬勃發展,產業規模已經達到1.5萬億元,2020年有望突破3萬億元。履職10年間,我曾5次領銜提出中醫立法議案,4次參與立法調研,全程參加起草、修改法案,參加了3次審議會議,期間6次修改文本,所提的多條重要建議被採納,中醫藥法於2016年12月25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正式通過。作為我國歷史上第一部中醫藥法終於修成正果,這也圓了幾代中醫藥人的夙願,開啟了依法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新征程。作為中醫藥領域的一名學者,我感到無比激動;作為人大代表,為履職切實發揮實效感到無上榮耀。 自1983年董建華先生領銜首次提出中醫立法建議至今已有30多年。近幾十年來,黨和政府非常重視中醫藥工作,先後頒布了一系列條例及規劃來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但是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中醫藥事業發展面臨着新的問題和挑戰,制約着中醫藥更好更快地發展,如中醫藥服務能力未能充分發揮,特色優勢突出不夠,中醫藥理論、技術傳承不力,現行的醫師管理、藥品監管、服務價格等制度不能完全適應中醫藥特點和發展需要,中藥知識產權保護薄弱,中醫藥人才培養與評價不適應事業發展等等,這一切都亟須制定一部中醫藥國家大法、一部反映新時期特點的中醫藥法。在這一背景下,十二屆全國人大將中醫藥法納入立法計劃。2016年,一年中召開了三次常委會對中醫藥法進行審議修訂,我有幸參與了立法的全過程,在此與大家分享期間的感悟與體會。 前瞻設計 廣泛調研,反覆論證,形成文本 為了起草好這部法律,國務院、全國人大、各級政協都開展了周密的調研,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多次徵求中央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各級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醫藥企業的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4萬多條,組織人大代表和專家赴內蒙、江西、安徽、廣東、貴州等地進行調研,召開座談會並參考20餘件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議案、建議,在集思廣益基礎上2015年底形成了國務院提請審議八章四十六款的【[wiki]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草案)[/wiki]】。調研之深入、論證之充分、修改之慎重是起草其他文件所不可比擬的,正因為有了較好的基礎,為審議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一審啟動 論證認真,熱情支持,爭議集中 2015年12月21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就中醫藥法(草案)的總體思路、主要內容作了說明。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提出了審議報告,認為需要研究在制度設計上進一步尊重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和特點,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鼓勵中醫藥發展。加大醫保等對中醫藥服務的支持力度,保證中醫診所的公平地位。通過引導醫療需求,將疾病的預防、診斷和治療引向中醫機構,促進其良性發展,使中醫真正活起來、傳下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鼓勵創新方面的制度設計等。 在分組討論中,人大常委和列席代表積極踴躍發言,態度非常認真,有些代表還準備了書面發言,吉炳軒副委員長、李慎明代表都做了長篇觀點鮮明的專業性發言。他們的科學精神、嚴謹的文風和專業的素養讓我感動。會上,絕大多數代表都充分肯定中醫藥的重要作用,熱情支持中醫藥法早日頒布。在討論中代表們都強調中醫藥法一定製定成管用的法、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因此在章、條、款上反覆修改,甚至在遣詞造句上也不斷推敲,以求完善。爭議也較集中,主要針對中醫藥法的名稱、中醫診所、民間中醫管理、中藥資源等方面的問題提出了很多意見和建議,比較強烈的意見認為應增加中醫藥科學研究相關內容。此次審議充分體現了代表們高度的責任感和求真務實的精神,爭議也體現了對扶持和規範並重原則的把握差異。 二審關鍵 不斷完善,系統完整,立足管用 中醫藥法一審後又進行了較大幅度修訂,增加了科學研究一章,也增加了我和陳蔚文、高廣生等多位代表提出的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保護中醫藥知識產權』『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等重要內容,形成了九章五十八條的二審稿。改動之大之多,真是充分吸納了人大代表及社會各界意見,也知二審之關鍵。這期間,仍需要面向社會開展網上公開徵求意見,向各省人大常委及中央部門書面徵求意見,繼續調研論證並在部分省市基層單位開展試點工作。 2016年8月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又召開了中醫藥法第二次審議會。二審分組會議氣氛依然是認真熱烈,有近百位人大代表發言,陳竺、吉炳軒副委員長、王隴德委員都進行了長篇發言,僅摘錄百餘位人大代表發言的簡報就出了14期。代表們充分肯定了二稿相比一稿有較大進步,內容更加豐富,焦點問題都有了回應,形成了較系統全面的中醫藥管理體系,彰顯了法律的嚴謹性和可操作性,也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時代特徵。代表們普遍反映二稿改得好,中醫藥法將會是一部管用的法。 三審完善 重要內容,堅持修增,定錘通過 二次審議稿又經過了認真修訂完善,形成了九章六十一條的三審稿。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也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和有關方面的專家就三稿中主要制度規範的可行性、出台時機、實施的社會效果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了評估。會議認為三稿草案比較成熟,主要制度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現在出台是必要的、適時的,建議儘快審議通過。 對三審稿代表們依然進行了充分認真的討論,對相關內容和文字繼續提出修改意見。法制委叢斌副主任、劉德培委員嚴謹認真、一絲不苟,除了對個別文字進行修改外,希望對中西醫結合應有更明確的條文說明,以體現學科優勢。多數代表在三審中仍然關注中藥材質量安全問題,希望有更嚴格的規範,以保障用藥安全。 雖然三審稿不宜進行大的修訂,但是中醫藥行業內普遍反映,中醫藥從業人員由於臨床需要,也經常採用與本專業相關的現代診療技術和方法,但由於沒有明確規定,給中醫醫療、執業管理、醫療糾紛處理帶來了困難,也嚴重影響了中醫藥優勢發揮和科技進步,有必要在中醫藥法中予以明確。因此我鄭重提出增加一款:『執業中醫師臨床需要,經培訓、考核合格後,可以在執業活動中採用與其專業相關的現代科學技術方法』。經過認真解釋和努力說明,獲得代表們普遍認可並在表決稿中增加了上述內容。 2016年12月25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以144票贊成、3票反對、3票棄權通過了我國歷史上首部中醫藥法。當張德江委員長宣布通過的那一刻,全場響起了熱烈掌聲,我咽喉哽噎,禁不住流下了激動的淚水。更令人激動的是,一個小時後,國家主席習近平就正式簽署了59號主席令,公布了法律全文,並於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磕磕絆絆三十餘載,【[wiki]中醫藥法[/wiki]】終於出台,作為中醫人,我感慨萬千,激動不已,欣然命筆,題詩一首: 卅載風雨幾輩呼,十個春秋五上書。 數次調研今年已,三審六改多躊躇。 九章鼎立行如金,六十三條字賽珠。 國醫法典千秋事,錘落咽哽雙淚出。 三十年鑄一劍,我們迎來了依法發展中醫藥的春天。今後我們要緊緊抓住中醫藥振興發展的天時、地利、人和這一大好時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發展中醫藥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着力推進中醫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建設健康中國,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做出新的更大貢獻。同時,促進『一帶一路』中醫藥發展,為改善全球衛生治理,造福人類保健事業做出新業績。(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天津中醫藥大學校長 張伯禮) |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