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正先)近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方案〗明确要提高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方案〗提出,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省级医院财政总体补偿5%,市级医院财政补偿比例可参照省级执行,具体补偿比例由所在市政府确定。大型医用设备(磁共振、CT等)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0%。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包括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共计八类126项,较原来97项增长29项,中医类项目价格平均提高55%。同时,〖方案〗多处体现对中医药的政策倾斜。以三级中医院辨证论治费为例,普通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辨证论治费分别由原来的9、11、13元调整为25、30、40元,不仅拉开了档次,也因为医保报销政策的倾斜,在充分体现中医药从业人员劳务价值的同时,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同时,调整后的西医普通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诊查费分别为15、20、30元,与之相比,中医均提高10元。 据悉,此〖方案〗自2017年8月26日起,与河北省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同步实施,至此,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将覆盖省直公立医院和全部11个设区市。 |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