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沈正先)近日,經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河北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方案】明確要提高診察、護理、中醫、手術、治療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 【方案】提出,取消城市公立醫院藥品加成,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城市公立醫院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實行零差率銷售,醫院補償由醫療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爲醫療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取消藥品加成所減少的合理收入,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90%左右,同級財政補償和醫院加強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省級醫院財政總體補償5%,市級醫院財政補償比例可參照省級執行,具體補償比例由所在市政府確定。大型醫用設備(磁共振、CT等)檢查和檢驗類項目價格平均降低10%。 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中,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包括中醫外治、中醫骨傷、針刺、灸法、推拿療法、中醫肛腸、中醫特殊療法、中醫綜合共計八類126項,較原來97項增長29項,中醫類項目價格平均提高55%。同時,【方案】多處體現對中醫藥的政策傾斜。以三級中醫院辨證論治費爲例,普通醫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辨證論治費分別由原來的9、11、13元調整爲25、30、40元,不僅拉開了檔次,也因爲醫保報銷政策的傾斜,在充分體現中醫藥從業人員勞務價值的同時,不增加群眾就醫負擔。同時,調整後的西醫普通醫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診查費分別爲15、20、30元,與之相比,中醫均提高10元。 據悉,此【方案】自2017年8月26日起,與河北省取消城市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政策同步實施,至此,河北省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將覆蓋省直公立醫院和全部11個設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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