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法及其配套文件【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出台以來,有人拍手叫好,也同樣有人表示擔憂。下面,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打通師承路徑至關重要 1999年頒布的執業醫師法,強調學歷和全國統考,卻忽視了中醫傳承千年來的主要途徑——師承教育。 醫療的目的是安全有效地解決患者的疾病與痛苦,與學歷有關,但不能唯學歷論,而重在技藝的傳承。歷代中醫名家輩出,如現在的國醫大師中,許多不是院校教育培養出的,這正是中醫師培養的特殊性。 中醫藥技術與名醫多源於民間,有許多民間中醫和具有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掌握有很多療效獨特的驗方和技術,深受百姓認可。由於沒有醫學學歷,導致絕大部分這類人員無法通過目前的執業醫師考試取得合法行醫資格。若放棄行醫,不僅喪失謀生手段,還導致某些獨具特色、療效顯著的中醫藥寶貴技術和方法失傳;若繼續行醫,往往成為打擊非法行醫行動首當其衝的打擊對象。很多散在民間的獨特中醫療法面臨失傳,為傳承這些技術,有執業中醫師拜民間中醫為師,出現了『學生有資質,老師無資質』的怪現象。此次中醫藥法突破制度上的瓶頸,徹底打通了中醫師帶徒人員和確有專長人員的執業路徑。 考核註冊民間中醫,既保存了師帶徒和民間獨特療法的特色優勢,又解放了一批身懷絕技確有療效的中醫,用改革思維與制度創新加快充實基層和農村的中醫人力資源,體現了中醫藥管理部門和中醫藥界的勇氣、擔當和智慧。 另外,在我們中醫的院士、國醫大師裡面,一部分人也不是中醫院校培養的。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中醫研究院(現中國中醫科學院)和北京中醫藥大學建立之時,中央從四川、江蘇和浙江抽調了近百位名老中醫到京工作,如蒲輔周、董建華、李重人、王綿之、印會河、劉弼臣、程莘農、楊甲三、蔣衛莊、王玉川、錢白瑄、承淡安等,他們基本上來自於私人診所或地方私立中醫學校。之後一段時間裡,中醫嚴重缺人,根據56號文件,當時從全國基層考試錄用了幾萬名中醫補充到中醫機構,其中有今天的部分國醫大師、好幾個省的中醫藥管理局局長和副局長,以及許多省級名老中醫,他們都是當時以優秀的成績考試錄用進來的。中醫高手在醫院和大學,也在民間。 中醫質量不會下降 建議大家應該認真看一看【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規定,申報人有兩個條件: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要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要具有醫術淵源,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兩者共同的條件是,對某些病症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都要有至少兩名執業中醫師推薦。能否給他們發證,關鍵是有一系列完整配套的臨床考核辦法,還有5位同專業或同專科的專家對其臨床療效進行系統的全面的臨床考核,從這一點上來看,執業醫師考試的臨床考試可能都沒有這麼多專家、這麼嚴格。我們要相信我們的考核專家和各省市區的中醫藥管理部門,他們有着豐富的經驗,他們會很好地把握政策,他們絕對不會把江湖騙子們放進來的。張悟本之流本來就不是中醫,不會看病,他們在嚴格規範的臨床考核面前,別想越雷池一步。 設置門檻很有必要 網上個別民間中醫說:『暫行辦法實際設置了好多的條條框框,中醫本身就是傳承技術,應該取消門檻。』我不同意這種觀點。現代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專業化是社會技術與勞動分工的必然結果,很多高技術專業崗位一定要具備資質,一定要持證上崗,如醫生、會計、律師、教師等。治病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不設門檻,不進行規範嚴格的臨床考核,如何保證中醫醫療服務的安全性?中醫既要繼承,也要與時俱進發展創新。 現在不少民間中醫有一個顧慮,因他們長期在農村或基層看病,與體制內的中醫沒有聯繫,他們找不到兩名執業中醫師來推薦他們,推薦的中醫也不了解他們。建議各省市在制定細則時正視並妥善處理這一問題。(陳珞珈) (責任編輯 郭昱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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