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如高曉松所言,鄭成功是個『大倭寇』嗎?文:楊津濤 來自:短史記 圖:高曉松在節目中稱鄭成功爲『大倭寇』 近日,高曉松在其主持的脫口秀節目【曉說】中,稱『鄭芝龍就是海盜頭子』『鄭成功繼承了他爸,成爲了整個海盜的大頭子』,且說鄭成功是『如假包換的大倭寇』。 鄭氏父子真如高曉松所說,是『海盜頭子』、『大倭寇』嗎? 鄭芝龍的亦盜亦商與亦官亦商 1、年輕時加入海商集團,從事外貿活動 要探究鄭芝龍、鄭成功事業的真相,必須從明朝的海禁說起。明朝建立後,長期實行海禁,商人無法正常出海貿易,導致走私猖獗。這些走私商人往往自帶武裝,兼具海盜的性質。隆慶元年(1567年),明朝解除海禁後,依舊嚴禁中日貿易。 清朝入關後,恢復海禁政策,加上葡萄牙、荷蘭殖民者的侵入,中國外貿商人的處境更爲艱難。鄭氏父子即崛起於此時,成爲海上貿易的霸主及保護者。 鄭芝龍1603年生於福建安平,18歲時投奔在澳門經商的舅舅黃程,開始接觸外貿並學習葡萄牙語。後隨黃程到日本做生意,並加入李旦領導的海商集團。當時李旦的走私生意遍及台灣、日本、菲律賓等地,和葡萄牙人、荷蘭人、英國人都有貿易往來。 依靠李旦的信任,鄭芝龍建立起了自己的商業網絡。1622年,鄭芝龍奉李旦之命,到台灣給荷蘭人做葡萄牙語翻譯,同時監控荷蘭人動向。在此期間,鄭芝龍了解到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經營方式,並參與了一系列對中國商船的勒索及打劫活動。 1625年李旦去世,鄭芝龍繼承他在日本、台灣的商貿基地,成爲獨立的海商集團領袖。① 2、中期曾轉行做海盜,攻擊朝廷水師,劫掠商船百姓 鄭芝龍獨立之後,大舉騷擾福建沿海地區,波及浙江、廣東等地,被明朝官方文件稱爲『海盜』、『海賊』或『海寇』,說他『聯䑸二百餘艘,往來閩粵之間,劫掠商漁』, 時常『擄船殺兵,焚毀官民房屋』。② 學者楊國楨認爲,鄭芝龍這種一反李旦時代的做法,與海商集團內部的權力變化有關:
鄭芝龍『轉行』做海盜後,屢次擊敗福建水師與荷蘭船隊。1628年,鄭芝龍攻入『中左所』,逼走了俞咨皋,不久又殺許心素。自此縱橫東南,成爲當地海洋貿易的主宰者。據崇禎元年兩廣總督上奏皇帝時的說法,鄭芝龍所部武裝力量相當強大:
不過,同熱衷燒殺的普通海盜不同,鄭芝龍的劫掠較爲克制。據明朝官方的匯報,鄭芝龍『假仁假義,所到地方,但令報水,而未嘗殺人』、『不許擄婦女,焚房屋,頗與他賊異』、『常念求撫,所過戢麾下禁侵掠,放還所獲軍將。每戰勝,追奔,輒止兵。』 鄭芝龍的這種『自我約束』,與他出身於李旦海商集團有很大關係,他仍然希望回到『官商合作互利』的軌道上來。 3、接受明朝招撫後,鄭芝龍成爲擁有官方身份的大海商 明朝廷無力征剿鄭芝龍,只能招撫。 1628年,鄭芝龍降明,被任命爲海防游擊(後升爲總兵)。此後,他打著爲朝廷剿滅海寇的旗號,相繼消滅李魁奇、楊六、楊七、劉香等集團。在鄭芝龍掃平競爭對手的過程中,原有的海盜、海商集團都被統一在鄭氏旗下,中國東南部失控多年的海上秩序,由此得到重建。從此,海上出現『商舶出入諸國者,得芝龍令乃行』『海舶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的大局面。③ 依靠官方合法身份,鄭芝龍一方面向商船徵稅,『每舶稅三千金,歲入千萬計』,充當海上貿易的保護者;另一方面繼續從事貿易活動,如將生絲、砂糖、鹿皮等走私到日本,大獲其利。鄭芝龍由亦盜亦商,蛻變爲亦官亦商。 圖:荷蘭人所想像的『手執權杖的鄭芝龍』,出自Van Der Aa, Pieter繪製的地圖『Iles aux environs de la Chine où se tenoient autrefois les fameux pirates Yquen et Koxinga, suivant les mémoires d'un fidèle voyageur』。 鄭成功沒有做過海盜 1、鄭成功的海上貿易,集中於日本和東南亞 1628年鄭芝龍降明進入體制的時候,鄭成功只有4歲。1646年,鄭芝龍降清被軟禁。鄭成功擊敗從兄鄭彩,繼承了其父的海上事業,依仗南明朝廷賜封的『國姓爺』、『延平王』等身份及『反清復明』的名義,繼續擴大海上貿易。 鄭成功建立了嚴密的商業體系,其下設有山、海兩路,共10家商行,其中『山路五商』在杭州及其附近,負責外貿物資的採購,『海路五商』在廈門及其附近,負責物資的出口。④ 僅同日本的貿易,即如日本學者統計的那樣:
長崎是當時日本唯一開放的港口。 此外,鄭成功和今天的越南、泰國、菲律賓、柬埔寨、馬來西亞等地都有貿易往來。在台灣則依舊同荷蘭人維持生意關係。 2、鄭成功還打擊海盜,保護其他海商利益 在經營自家生意外,鄭成功依照船隻大小、貨物多少等,向其他海商徵稅,頒發貿易許可證性質的『國姓票』,以南明政權名義對海商進行管理和保護。 按規定納稅的海商,可免去鄭氏官兵的侵擾。鄭成功勒令屬下:
鄭氏集團也會出兵打擊海盜,保護航路。荷蘭文獻記載,海南島曾有一個名爲Soulack(蘇利)的海盜,搶劫過往船隻,鄭成功派出海軍,使蘇利喪失了40艘戰船:
在鄭氏集團保護下,荷蘭人等西方勢力不敢過分盤剝中國海商。明末以來,葡萄牙、荷蘭等國相繼來到東亞海域,他們通過向中國海商徵稅或直接掠奪獲利。鄭成功憑藉龐大的海上艦隊,極大地約束了這些西方勢力。 得知荷蘭勢力有意同清政府合作一起剿滅鄭氏集團的消息後,鄭成功於1656年頒布了針對台灣(當時稱『大員』)荷蘭人的『貿易禁令』:
禁令頒布後,荷蘭人被迫妥協,請求鄭成功恢復自由貿易。1661年,鄭成功攻占台灣,除爲獲得抗清根據地外,也有同荷蘭人爭取海上霸權的原因。 3、依靠每年200多萬兩的貿易收益,鄭成功才得以立足台灣從事抗清活動 鄭成功從海上貿易中獲得的收益極大。 有學者依照現有史料估算,鄭氏集團在海外貿易(不包括在台灣同荷蘭人的交易)中,每年獲利232萬~267萬兩白銀。而鄭成功所部最多時在15萬~18萬,每年軍費在白銀300~360萬兩之間,再加上其他支出,每年至少需要白銀400萬兩。也就是說,貿易收入約可支付其軍費的60%左右。⑧ 因此,時人將鄭成功能在台灣維持抗清局面的主要原因,歸結爲其掌控下的海洋貿易:
這種貿易收入的總量之大、持續性之長,顯然非普通海盜掠奪可比。 圖:鄭成功畫像 鄭氏父子不是『倭寇』 高曉松稱鄭氏父子爲倭寇,是不能成立的。 所謂『倭寇』,含義極廣,主要包括日本的海盜,及中國的海商兼海盜。按照明朝廷的說法:
比如,著名的『倭寇』頭領王直所統領者,即主要是中國人,具有海商、海盜的雙重身份。 據日本學者石原道博的統計,中國史籍里對『倭寇』的不同稱呼,多達216種。不管是稱之爲真倭、偽倭,還是賊帆、荒夷,他們被定義爲『倭寇』的前提是,必須和日本相關——或者集團中僱傭有日本人,或者乾脆自稱爲日本人。⑨ 鄭氏父子是否爲『寇』(海盜)的問題,前文已有分析。至於『倭』,從目前史料來看,鄭芝龍、鄭成功集團雖然和日本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鄭成功的母系血緣),但沒有從日本招募過人員。 此外,在明朝的官方檔案如【明實錄】中,『倭寇』一詞最多見於嘉靖年間,隆慶、萬曆年間也不少。至天啟年間,已很少出現『倭寇』字樣。也就是說,在鄭芝龍、鄭成功活躍的天啟、崇禎及南明時期,所謂『倭寇』已經非常少見,不成爲邊患問題了。 綜而言之:鄭芝龍早年掠奪商船,搶劫沿海地區,確可歸屬爲海盜行徑;接受明朝招撫後,鄭芝龍成爲擁有官方身份的走私海商。鄭成功接手鄭芝龍的事業後,一直奉南明正朔,從事海上走私貿易,也不是什麼『海盜頭子』或『大倭寇』。 圖:台灣延平王廟中供奉的鄭成功 注釋: ①⑦劉強:【海商帝國:鄭氏集團的官商關係及其起源,1625—1683】,南開大學博士論文2012年;②方裕謹:【鄭芝龍海上活動片段】(上),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歷史檔案】1982年第1期;③方明:【明代海商與海上秩序】,【文史知識】2017年第9期;④鄧孔昭:【鄭成功與明鄭在台灣】,廈門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5頁;⑤⑧楊彥傑:【一六五〇年——一六六二年:鄭成功海外貿易的貿易額和利潤額估算】,【學術評論】1982年第4期;⑥聶德寧:【明清之際鄭氏集團海上貿易的組織與管理】,【南洋問題研究】1992年第1期;⑨田中健夫:【倭寇:海上歷史】,武漢大學出版社1987年,第89、90頁;⑩劉曉東:【明代官方語境中的『倭寇』與日本】,【中國史研究】2014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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