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新華社記者陳聰、史競男 中醫藥作爲中華民族的瑰寶,正隨著中醫藥法的實施和【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發布迎來黃金髮展期。如何用好法律提升中醫藥服務可及性?中醫藥創新發展還需補上哪些短板?中醫藥行業代表委員展開熱議。 『在中醫藥法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獨特優勢,創新中醫藥監管模式,才能讓這個「民族瑰寶」綻放出新的光彩。』四川好醫生攀西藥業董事長耿福能代表注意到,2017年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兩個中醫藥法配套文件相繼發布實施。『中醫診所備案制改變了一直以來以行政審批方式管理中醫診所的模式,大大提升了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耿福能指出,『應該進一步加大這項政策的落地執行力度』。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主任醫生蔣健委員認爲,中醫藥法關於政府財政撥款的規定能否儘快落地是一個重要問題。他指出,中醫藥法的實施對保障中醫藥事業發展是非常有利的。如果縣級以上政府能夠依法在財政上對中醫院有足夠支持,讓中醫院把精力更多地放在看好病、完善學科建設上,把中醫特色發揮好,中醫院才能迎上中醫藥事業的黃金髮展期。做好中醫藥法的宣傳普法工作也是推進中醫藥法落地的重要一環。重慶市中醫院副院長李延萍代表說,只有讓相關部門和人員深刻理解法律內容,才能將中醫藥法規定的各項制度運用到工作實踐中,依法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她建議有關部門特別是醫務工作者深入學習中醫藥法,提高學法、懂法、用法的自律性,同時有關部門應督導各地政府將中醫藥發展納入地方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統籌推進中醫藥發展。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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