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楚天都市報 超7成受訪醫生有被拍照錄音經歷,擔心患者拿著錄音進行斷章取義式地傳播。 自從智慧型手機普及後,很多人走到哪兒拍到哪兒,拍自己沒什麼,可未經允許就拍別人,還是在別人工作的時候,是不是有點不禮貌?! 這種情況還真有,醫生坐診時,就經常被拍照、錄音甚至攝像。 3月20日下午3時,漢陽一家公立醫院門診檢驗科,一名年輕的女子正在抽血。旁邊的年輕男子拿出手機,拍下了女子和她身旁的醫生。面對醫生的疑問,男子解釋說,他只想發條微信朋友圈,說女朋友病了。 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被拍的醫生也只能聳聳肩,表示自己也無能爲力。 武漢市第四醫院放射科一位醫生說,前幾天,他在檢查科室時發現,一位患者嫌等結果的時間太長,就跑到閱片室門口偷偷地拍裡面的醫生,認爲有的醫生在看手機,導致診斷結果出不來。 實際上,醫生的工作非常飽和,幾乎是不間斷的。 很多工作都是依賴科室工作群,當時醫生並不是玩手機,而是在工作群溝通多學科會診的事情。 記者隨機採訪20名醫生和30名患者。受訪的20名醫生中,有15人表示,曾被患者拍照或錄音過。另5名醫生稱,聽過,並不陌生。也就是說,超七成受訪醫生有被拍照、錄音經歷。 30位隨機受訪患者,年齡從20歲到75歲不等。其中5位年紀稍大的患者稱,並不會使用錄音筆或手機;9位表示,從未想過要給醫生拍照、錄音;16位患者表示,曾在醫院給醫生拍過照或錄過音。 拍照、錄音的原因也是千奇百怪…20歲的大學生張同學:自從有了手機,她幾乎每次去醫院,都會拍照發朋友圈,只爲『證明自己沒有放棄治療』。 24歲的李先生:『我就拍過一次,是我朋友喝醉的時候。』朋友喝醉掛急診,在醫生接診時,顯得很滑稽。出於好玩,他將醫生和朋友一起拍了下來。 46歲的建築工人黃師傅:工地有時候會出事故。如果有工友受傷送診,他和同事都會跟在後面拍照,目的是爲了方便工友後期辦理工傷賠償事宜。 新手媽媽王女士:王女士剛爲人母,碰到女兒生病,她總是異常緊張。在醫院等到專家接診後,她會偷偷拿出手機錄音,回去再反覆聽醫囑,以免疏漏。 與她一樣,其他6位患者也表示,去趟醫院不容易,因爲接診過程較快,加上看不懂病歷,他們也會用手機錄音記錄。 32歲的晏女士:醫療事故是可能出現的,而一旦出現,證據往往最能保護患者。在就診前,她往往就會打開錄音設備,記錄整個診療過程。必要時,還會拍下醫生的長相和姓名,以防後期維權陷入被動。 不少醫生認爲,拍照錄音既干擾了他們的診療行爲,又是不尊重醫生、不相信醫生的表現。而讓他們更擔心的是,患者拿著錄音進行斷章取義式地傳播。 位於洪山區的一家公立醫院的急診科醫生,就曾遇到這種事。患者因頭疼難忍來就診,要她直接開些止疼藥。因不清楚病源,她建議患者先做檢查,再確定治療方案,以免耽誤病情。 結果,患者將這個溝通的過程錄了音,並截取其中的兩句話,向外投訴稱『醫生說不檢查就不給開藥』,這件事讓她至今後怕。 位於江岸區的一家公立醫院的康復科醫生稱,現實中,他似乎也沒有好辦法讓患者不拍照、錄音。偶爾擔心患者斷章取義,給外界造成誤會。 他在診療過程中遇到拍照、錄音時,往往用語更簡短。有時也會拿出手機一起錄,事後再反覆聽,看有沒有可能被斷章取義的部分,非常影響心情和接診效率。 拍照、錄音最好先徵得醫生同意武漢市第四醫院醫務處副主任趙志剛算得上是處理醫患關係的專家,他表示,患者給醫生拍照、錄音,最好應先徵得醫生的同意。如果是出於記醫囑、辦理工傷賠償等非惡意的想法,醫生大多是會同意的。 『不要一剛開始就把醫生作爲你的對立面,這對醫生來說,是不公平的。』趙志剛說,極少數患者不信任醫生,因爲擔心有醫療糾紛而偷錄、偷拍,這是不明智的。因爲如果從一開始就懷疑醫生,那麼就可能懷疑醫生說的每一句話。醫生一些正確的意見,患者也可能會當作不正確的意見來看待。 另外,出於自保心態,遇到這些天然不信任醫生的患者,醫生往往很保守,不敢放手全力看病,這對於患者來說是得不償失的。實際上,多數醫院都設有醫務處,專門處理患者提出的醫療問題,是可以通過正常途徑溝通的。 湖北某律師事務所李海夫律師表示,患者在作爲公共場所的醫院,出於保護自己、防止醫患糾紛,對自己的診療過程進行錄音錄像,並不侵犯醫生的合法權益。即使錄音是秘密進行的,仍可作爲證據使用。 不過,對於醫療過錯的認定,很大程度上依賴第三方鑑定機構的鑑定。錄音證據可能可以作爲旁證證明一些事實,但對於認定醫療過錯,以及醫療過錯與損害後果的因果關係,比較有限。 李海夫稱,如果患者擅自將醫生的診療過程發到網上或進行直播,則涉嫌侵犯醫生的智慧財產權和肖像權。如果網上公布的錄音錄像不完整,斷章取義,有歪曲事實的情況和不實評價,則還涉嫌侵犯醫生的名譽權。 人類之所以尊重醫生 就是因爲敬畏生命 尊重、理解醫生的前提是信任 唯有信任才有雙贏 醫生才敢堅守救死扶傷的崗位 才能在無法預料的將來 挽留住只有一次的可貴生命…… 尊重醫生,從我做起 I版權聲明 本文源於『楚天都市報』,作者/李曼英,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編輯|半夏 視覺|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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