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人民日报 人民网北京4月11日电 ——“探索师承教育制度与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衔接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中医专业学位衔接政策。” 记者今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以解决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师带徒,出名医。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指导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的主要举措:发展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加强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推进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支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的师承教育,加强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建设,加强师承教育考核管理,加强师承教育制度建设。
“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战略之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动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深化医教协同,实行人文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推进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融合。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师承班,逐步实现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
《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师承教育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不断壮大,以师承教育为途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丰富,基本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的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遴选符合条件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为其选配继承人,采取每位指导老师带教2名继承人的师承方式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该项目至今已开展6批。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支持下,从第四批开始,符合申请专业学位条件与要求的继承人可申请中医专业学位,首次实现了师承工作与专业学位的衔接,创新了中医药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模式。 I版权声明 本文源于“人民日报”,记者王君平,版权归权利人所有。 编辑|山柰 视觉|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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