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新华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规定 任何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 不得利用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 进行不当炒作或进行不当商业牟利。 获得荣誉称号的本人 不得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名义 开展牟利性的商业活动
因不当行为在行业内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诫勉警示、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的,报请批准后,撤销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章、荣誉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I版权声明 本文源于"新华网“,版权归权利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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