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健康报新闻频道 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医联体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意见》都做出了部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新闻发布4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透露,《意见》在鼓励“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方面,释放了很多政策信号,比如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意见》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以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为导向,依托互联网等技术优势,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坚持包容审慎、安全有序,营造包容发展的政策环境,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竞争、开放共享的局面。创新监管方式,切实防范风险。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从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药品供应保障、医保结算、医学教育和科普、人工智能应用等七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涵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诸多方面。 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从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等五方面提出了有关举措。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对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保障数据安全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明确了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支撑体系,也划出了监管和安全底线。政策出台有利于深化“放管服”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需求。 同时,“互联网+医疗健康”也是新事物,参与主体多、涉及领域广,隐私安全风险高,也迫切需要部门和地方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发现解决新问题,引导各方有序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组织实施,及时跟踪总结地方做法并加强指导,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I版权声明 本文源于“健康报新闻频道”,版权归权利人所有。 编辑|山柰 视觉|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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