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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發布

國學新聞| 中醫中藥

2018-4-19 10:08| 發布者: 延章| 查看: 2699| 評論: 1|原作者: 徐 婧|來自: 中國中醫藥報1版

摘要: 本報訊 (記者徐 婧)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牽頭制定並發布了【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第一批)】(全文見3、4、5版),在嚴格遵循中醫藥法規定、專家論證、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首批收錄100首方劑。 黨的十九大作出『堅 ...
聲明 / 聲明 醫學內容僅供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網上任何關於疾病的建議都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斷。
醫學內容僅供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網上任何關於疾病的建議都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斷。

本報訊 (記者徐 婧)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牽頭制定並發布了【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第一批)】(全文見3、4、5版),在嚴格遵循中醫藥法規定、專家論證、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首批收錄100首方劑。

黨的十九大作出『堅持中西醫並重,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的重要部署,為新時代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中醫藥法規定,古代經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廣泛應用、療效確切、具有明顯特色與優勢的古代中醫典籍所記載的方劑。』 發布【古代經典名方目錄】是促進中醫藥繼承創新和提高臨床服務水平的有力支撐,也是貫徹落實中醫藥法的具體舉措。

在【目錄】的研究、考證、編制過程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成立了涵蓋中醫臨床、基礎、文獻及中藥等學科專家的項目工作組,從103種清代以前的代表性醫籍10萬餘首方劑中進行古代經典名方遴選;【目錄】主要包括編號、方名、原文(出處、處方、製法及用法)、劑型等內容,展示了古籍所記載方劑的基本信息和原創知識價值。按中醫藥法第三十條規定,生產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在申請藥品批准文號時,可以僅提供非臨床安全性研究資料。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中醫藥主管部門制定。

精品傳承經典、療效滿足需求、價值驅動市場。以古代經典名方研發為契機,逐步構建符合中醫藥特點的註冊管理制度,調動行業內外科技創新活力,突破中藥質量瓶頸,促進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高品質中藥製劑研發,是新時期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科學路徑,也將為中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提供新動能,對於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水平,增強中醫藥國際競爭力有着重要意義。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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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延章 2018-4-20 02:07
開放門檻,嚴格管理,促進中醫藥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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